
中國的企業,是普遍缺乏精神的。
最典型的表現,就是企業為了賺錢,什么事都能做得出來,近年來系列丑聞如雨后春筍,比如,食品領域的毒奶粉、毒豆芽、毒腐竹、毒饅頭,地溝油.......其他領域的樓倒倒,路脆脆,摻水油......不勝枚舉。
這些問題的出現,一方面是國家法律法規,沒有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與時俱進跟上,造成監管不力,執法不嚴,國家標準和制度流于形式。另一方面,也說明中國企業精神,尤其是自律精神大面積的缺失。
中國企業精神的缺失,是有深層次原因的。
第一,中國商業文明不占高位。中國封建社會從戰國時期的公元前475年到1912年辛亥革命推翻清王朝,成立中華民國,2000多年的歷史,向來是 “士工農商”排位,統治階級為了更好地控制商人,刻意降低商人地位,雖然中國明清資本主義萌芽,催生了中國諸如晉商、徽商等十大著名商幫,及其杰出代表,但由于其仍然是政治附庸,而不能獨立,這與以英國為首的第一、第二次工業革命,資產階級占主導的西方根本不同,這種不同,導致了中國商業文明的碎片化與非主流,而難以形成統一的內在精神。
第二,道德精神代替契約力量。西方由于較早從農業社會過渡到工業文明社會,海內外貿易發達,這就促使契約的出現,以規范雙方市場行為,《社會契約論》是法國啟蒙思想家盧梭最著名的代表作品,其“人人生而自由,卻無處不在枷鎖中”,表明作為社會一分子,必須履行契約,此為一切行動指南,否則,將會受到嚴厲懲罰,西方的商業文明,尤其是契約精神,都是在嚴苛的法律實施當中逐漸形成的。而中國受儒家文化影響,“仁義禮智信”,“溫良謙恭讓”等道德約束占據主導,缺乏國家層面的法律、法規做約束,其根子里,還是輕商造成的。
第三,當前中國商人整體素質不高。新中國成立后,對于教育的弱化,尤其是文革十年,扯斷了中國傳統文化脈絡,而多年的城鄉二元化結構,又導致了中國教育資源的不平衡,尤其是農村教育的斷層,而改革開放后,隨著人員的流動,尤其是創業潮的風起云涌,一大批原來在城鄉“不務正業”、“投機倒把”的膽大的人,借助機會發家,他們成為第一批商海“弄潮兒”,但由于他們文化程度不高,很難將企業帶到一個更高的層次或階段,由于缺乏底線的約束,他們很容易鋌而走險,做出違法的行為。
第四,中國人的隱忍精神。中國幾千年的中庸文化,尤其是統治階級的愚民政策,教化了中國人“順從”、“隱忍”,這其實是一種“奴性”,只要有飯吃,就決不鬧事,只要能湊合,就勉勉強強,即使出了大事,比如產品質量事故,也是協商為先,協商不了,才去投訴媒體或走法律途徑。這種處理問題的方式,難以形成對企業行為的全方位監督,也不利于政府監管,難以對企業形成威懾。
第五,行業協會、工會職能缺失。在中國,很多行業協會,工會組織,僅僅是收錢部門,或福利發放采購部門,行業自律或法律的組織制定與實施,總是滯后,這種吃人家的飯,受人家的管,總是讓本來行業協會或工會應該獨立實施的職能,變得像花瓶一樣,好看但不中用,而這種保姆型的組織,存在天生的缺陷,企業即使出現了問題,也會裝聾作啞,甚至還會出頭露面幫企業說好話,從而成為企業的“幫兇”,而這些是無助于企業健康成長和快速發展的。
當然,中國企業精神的缺失,也跟中國市場經濟時間較短,當前中國政治、經濟體制帶來的不穩定性,整個社會的浮躁,社會精英流入政界,以及市場經濟全球一體化帶來的多元化沖擊有很大的關系。
一個沒有民族精神或信仰的國家,是不能夠強大的,一個沒有靈魂與精神的企業,也注定行而不遠,構建積極、向上的企業精神,中國企業任重而道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