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許經營被譽為“成功率最高的創業模式”,特許者和被特許者之間的權利義務完全靠特許經營合同來規范。因此特許經營合同是建立特許經營法律關系的核心。加盟特許經營我認為以下幾點應當引起注意。
第一步、做好盡職調查。被特許人應當特別注意從以下幾方面進行調查:1、特許者是否具備合法的特許經營主體資格;2、審查特許者是否已經加入特許經營企業的備案管理;3、特許經營中所涉及到的知識產權問題;4、審查特許者提供的有關宣傳資料的真實性。
第二步、互簽保密協議。在簽訂特許經營合同前特許者和被特許者應當簽署一份《保密協議》以保護雙方各自的權益。對于這類規定,被特許人應當注意,即使你的員工泄漏了有關特許人的秘密,被特許人也應當承擔責任。而特許人也應當保護被特許人的財務狀況及個人隱私等。
第三步、閱讀了解特許經營合同。由于特許合同只是特許者事先擬好的格式合同,規范合同內容將是必要的。盡管特許業務不同,特許權也會相應有所區別,但下列條款,應是所有種類的特許經營合同都必須具備的。
1、合同期限和展期。通常情況下,許多特許者允許被特許者在合同期限屆滿時延長合同期限,但注意展期的條件不能過于苛刻,被特許人應當要求在平等條件下有優先給予展期的權利,以避免打開了市場最后卻被終止了特許。
2、首期特許費和其他費用。合同應說明首期特許費、定期的費用(如特許權使用費和廣告費等)和其他費用的計收辦法和支付方式。
3、經營場所。特許者可以代替被特許者負責選擇其經營場所,也可由被特許者負責選址;但特許者應起指導和最終核準的作用。
4、培訓。合同應明確特許者培訓計劃的性質、內容、期限和地點。有些特許者在強制性培訓計劃之外還設置了選擇性的培訓計劃。
5、“商圈”禁止競爭條款。由于被特許人在特許經營后在一定區域內從事商業活動,并為之付出努力。因此在合同中被特許人應當要求特許人明確在其商圈內不能再行設立加盟店和直營店。
6、優先購買權。為了控制特許體系,某些特許者保留自己從被特許者那里購買特許業務的權利。對于這樣的限制,加盟者應當引起重視,這等于在給以后的資產轉讓設置了限制。
7、合同解除及其后果。特許經營合同一旦被解除或終止后其后果的處理非常復雜。通常情況下會增加很多條款要求被特許者承擔各種義務。對這類條件被特許人應當特別留意,否則一不留神,特許人就會“拗”加盟費和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