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國家改變販賣兒童的法律條款拐賣兒童判死刑!買孩子的判無期 !”17日,微信朋友圈里突然就被這樣一條內容持續刷爆了屏,文字、圖片、投票……“人販子一律死刑”的話題經過一夜的醞釀,昨日更是擴大到了微博以及各大門戶網站,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巨大爭論。網友們在各自的陣營里爭論的得如火如荼時,一些冷靜的人開始提出,誰發起的這場大轉發?有網友指,源頭來自一個婚戀網站珍愛網。昨日下午,珍愛網做出聲明,稱是個別員工未經批準擅自啟動了營銷行為。
病毒式傳播
網帖刷爆微信再刷微博
17日,微信朋友圈傳開一條“黑紙白字”寫著“販賣兒童判死刑”的圖文,短時間形成了刷屏之勢。
據記者了解,朋友圈“人販一律死刑”帖大致有三個版本。版本一:來自××的×××做出承諾,我堅持建議國家改變販賣兒童的法律,我堅持賣孩子的判死刑,買孩子的判無期!偷孩子的判死刑!版本二:我在××。我支持國家改變販賣兒童的法律條款。買孩子的判無期 !偷孩子判死刑!兒童上戶口必須DNA檢測!嚴厲打擊各大城市利用兒童乞討人員!兒童出行必須隨身攜帶證件,拿出查酒駕的力度嚴厲打擊一次拐騙兒童的行為吧!版本三:一張小孩流淚的近照,配上“販賣兒童死刑”的巨大文字。所有版本都統一強調“不求點贊,只求擴散”。
煽情的文字和圖片,“全民接力”地呼吁很快引發了眾多人參與其中,從微信到微博到各大門戶網站,一夜之間“人販死刑”圖文和討論“以鋪天蓋地之勢”涌來。僅某網站鏈接出的轉發帖所顯示的數據,接力者就已達近百萬人次。
論戰升級
八成網友贊成“一律判死”
大量網民在微博、微信朋友圈等社交平臺表態支持一律死刑。眾多微博大V們也紛紛投身此話題的討論中,知名博主王志安、王小山、公益人士鄧飛、演員黃磊、王寶強等都就該話題表明態度。各大門戶網站都連夜趕制專題發起網友投票,在新浪調查超過7萬網友參與的“拐賣兒童應該一律判死刑,你怎么看”的投票中,超過八成的網友選了“贊成”,僅有不到一成五的參與者選擇“反對”。
有分析認為,朋友圈里“轉發支持”者里最堅定的是各位媽媽們。不少媽媽堅定地表示:“不支持的,是因為出事的不是你家的孩子,或者你沒有孩子,感覺不到切膚之痛。”網友@邑大陳旭華寫道:“已所不欲勿施于人!當有一天這個遭遇落到你或你身邊親人身上時,你才能真正深刻體會到!嚴刑確實不一定能減少犯罪,但目前的情形下沒有嚴刑必然帶來犯罪如野草般蔓延!如果拐賣個兒童也就是三五年的刑期,根本就是無關痛癢。一個國家和民族,就算傾盡全力去保護她的小孩,也不過分!”
記者看到,不少網友都表達出希望通過“死刑對人販子起到震懾作用”。而這種想法也遭到了反駁,網友@一北北北北北指出,“拐賣和故意殺害同等量刑的結果可能是,沒死刑還可能見到丟失孩子,死刑了你很難再相信他們還活著!犯罪心理表明,犯罪分子在犯罪時多數認為自己不會被逮捕,死刑的震懾作用不會很大。”
網友@予子醬rain站在法律一方分析表示:“那么多人轉發多數是憤怒和跟風。法律并不是片面的,法律是為了整治社會不良現象,刑法是一個警示作用。法律應該是公平公正的,定罪量刑,從重處罰。難道所有犯罪的人死刑就是公正?那樣才是法律的不公正。”
風向逆轉
微信公眾號稱有人借機營銷
網友們在各自的陣營里爭論的得如火如荼時,一些冷靜的人開始提出,誰發起的這場大轉發?是某個公益項目、是官方網站、是知名人士……最后發現,源頭來自一個婚戀網站珍愛網。
同樣出自微信,公眾號“移動互聯網”拋出了一個貌似驚人的言論:你只是幫別人賺錢。他們發現,這條號稱“不求點贊,只求擴散”的消息最下方,有一個推廣鏈接:感謝珍愛網站友情支持。點開此鏈接會跳轉到該婚戀網站的注冊頁面,該鏈接具有唯一性。這位作者分析認為,這是該網站一次“花錢買用戶”的商業行為,甚至還計算出這能幫網站節省十多萬廣告費。通俗說就是一次“靠曝光率轉化注冊用戶”的案例,而這次的曝光率利用的是人們的同情心。
除了有鏈接的婚戀網站,不少營銷廣告號也紛紛借機博出鏡,發起熱門話題的廣告公司,制作不同版本“人販一律死刑”圖片的公益賬號等。
網友@休眠火山_明說:“利用人們脆弱的心靈以及不用腦子就盲目跟風的行為,給自己打廣告,效果好還便宜。好一個商家!”
珍愛網承認系員工擅自營銷
新快報記者就此聯系了珍愛網,該公司就“支持販賣兒童應判死刑”一事做出了官方聲明。聲明稱,珍愛網一直以來非常關注社會的熱點事件,希望能盡一己之力及企業之責,來號召更多會員共同關注社會熱點事件,向社會傳遞正能量。珍愛網之前也發起過相關公益活動,目的也是為了表達企業的一份社會責任感。
聲明表示,關于“支持販賣兒童應判死刑”的熱點傳播,珍愛網員工也保持了積極參與和關注,個別員工因為自身對話題的熱忱,未經批準擅自啟動了營銷行為,對于這一并不符合公司價值觀的個人行為,珍愛網發現后第一時間進行修正,對于相關員工的失職進行嚴肅處理。
珍愛網稱,對于該事件所造成的困擾,公司致以真誠歉意。日后將在關注社會熱點事件的同時, 嚴守企業的社會責任, 為社會傳遞正能量。
法律
拐賣婦女兒童
最高可處死刑
事實上,拐賣婦女兒童目前最高刑就是死刑,拐賣婦女兒童三人以上,情節特別嚴重的就可以處死刑,這個情節特別嚴重包括綁架手段極其殘熱、惡劣的,造成被害人或家屬重傷、死亡的。
數據顯示:2010年至2014年,全國各級法院審結拐賣婦女、兒童犯罪案件7719件,對12963名犯罪分子判處刑罰,其中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的7336人,重刑率達56.59%。在持續高壓嚴懲態勢下,此類犯罪案件數量自2012年起呈逐年下降趨勢。2014年,全國法院審結拐賣婦女、兒童犯罪案件978件,與2012年審結1918件、2013年審結1313件相比,下降幅度明顯。
《刑法》第二百四十條
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一)拐賣婦女、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
(二)拐賣婦女、兒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賣的婦女的;
(四)誘騙、強迫被拐賣的婦女賣淫或者將被拐賣的婦女賣給他人迫使其賣淫的;
(五)以出賣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綁架婦女、兒童的;
(六)以出賣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
(七)造成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
(八)將婦女、兒童賣往境外的。
拐賣婦女、兒童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有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婦女、兒童的行為之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