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騙加盟商紛紛向警方報案。
連日來,本報對“假名牌招商騙局”進行了追蹤報道,不少加盟商紛紛給本報打來電話訴說被騙經歷。在一些假品牌被警方曝光、其負責人被追究責任的同時,仍有一些加盟商身處騙局難以自拔。對此,記者采訪了公安、工商等有關部門,就防范類似的加盟風險,相關人士提出了有益建議。
“投入一萬,月賺兩萬”、“半年收回投資,利潤100%”……諸如此類的加盟廣告讓不少人心動。然而,加盟招商中的陷阱無處不在,有關人士就此建言加盟者,準備加盟時一定要擦亮眼睛,謹防上當!
公司剛注冊 就敢搞加盟
在這場“假名牌招商騙局”中,記者調查發現,大部分受騙者都是打兩個電話,然后去趟總部就直接簽約了。有的甚至連總部相關的基本信息資料都沒看過,僅憑招商經理的夸大宣傳就輕率簽約了。
【相關建言】山東魯泉律師事務所律師肖廣盟:加盟者在簽約前一定要了解清楚商家總部的經營背景,多考察兩家加盟店的運行情況。根據規定,有資格招商加盟的特許經營者必須擁有兩家以上的直營店,且經營時間在一年以上。很多騙子公司剛注冊就搞加盟,其實稍一留意他們的營業執照就可以看穿。需要提醒的是,考察加盟店的時候要謹防總部設“托兒”。
鼓吹零風險 夸大利潤率
“投入一萬,月賺兩萬”,這樣的好事你信嗎?鋪天蓋地的招商加盟廣告,仿佛讓人感覺天上到處都在掉餡餅。做加盟能賺錢、賺錢太容易的感覺油然而生。然而,你可千萬別輕易跟著感覺走。
【相關建言】北京市豐臺區經偵支隊王警官:天上哪有那么多餡餅可掉!許諾零(小)風險、夸大投資回報是騙子慣用的伎倆,很容易把人忽悠到錢眼里去。一夜暴富是不可能的,只要保持清醒的頭腦,一般都能識破其中的騙局。
某人:很多特許經營者沒有相應的市場經驗和管理機制,卻以“保證投資人利潤”夸大宣傳,加盟者要擦亮眼睛。
合同有漏洞 條款不平等
拿過一份受騙者的加盟合同,上面幾乎全是針對加盟者的經營規定。而類似“總部供貨不及時怎么辦”、“供貨質量出現問題如何處理”等關于特許經營者的法律條文約束卻輕描淡寫。
【相關建言】山東省工商局合同處王女士:因為合同中沒有對特許經營者違約的賠償條文,加盟者只有吃啞巴虧。創業者在選擇連鎖項目加盟時,對于合同不能隨隨便便就簽字畫押,必須將條款仔細推敲或請專業人士協助。
不問你實力 來了都是客
正規品牌的加盟經營要求加盟商資金足夠雄厚,并經過嚴格考察才能讓其加盟。騙子公司一般極力鼓動別人加盟,他們關心的是如何讓人掏錢。對加盟者不加考察,只要當場交加盟金,就可加盟創業,這正是個危險的信號。如果加盟費不開發票只開收據,那么這家公司十有八九是騙子。
【相關建言】山東魯泉律師事務所律師肖廣盟:要把自己擁有的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許可加盟者使用,并按照統一的經營模式經營,特許經營者必須從自身的利益出發,嚴格審查加盟者的經營能力和資格條件。如果特許經營者不注重考察加盟者的基本情況、盈利能力等,說明其不是真心特許經營,加盟者就要格外小心謹慎。
請明星代言 增加可信度
臨沂的宋繼濤先生在這場“假名牌招商騙局”中損失了30萬元。2006年6月,北京名門頤派服飾有限公司在廣東虎門舉行了訂貨會。宋先生見到了代言的知名演員陳某,他的信心陡然倍增,自己的投入也加大了,結果到最后血本無歸。
【相關建言】山東東城律師事務所律師陳賓:目前因名人、明星代言而導致欺騙、誤導大眾的行為,并沒有法律依據要求其承擔責任。雖然根據現有《廣告法》的規定,發布虛假廣告的責任主體是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和發布者,但是明星代言是一種商業行為,與加盟者上當受騙有因果關系,其行為具有違法性,按《民法》規定就應該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因此,對名人、明星代言盡快立法,直接予以規范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
特別提示
18個品牌涉嫌加盟欺詐加盟商可向警方咨詢報案
假名牌招商騙局被揭穿后,短短幾天時間內就有將近200名讀者來電垂詢。他們當中有的咨詢如何報案,需要帶什么資料,有的焦急地打聽自己加盟的品牌是不是騙子公司捏造的。棗莊的王先生代理“詩美惠”被騙13萬,他剛從北京報案歸來。
在北京豐臺區經偵支隊,王先生還遇到了菏澤的兩名代理商。我省被騙的加盟商看到本報報道后,都已經趕赴北京到各區公安分局經偵支隊做了筆錄。
由于牽涉的品牌較多,不少讀者懷疑自己也掉進了加盟陷阱。從去年12月就一直在北京奔走調查的加盟受害者程潔和李莉告訴記者,北京市公安局經偵處已經讓兩人列了一份“重點懷疑品牌目錄”,警方將對此著重調查。
那么目前為止,到底哪些品牌存在違規加盟或者涉嫌欺詐呢?根據“目錄”和各地讀者提供的線索名單清列如下:綠屋光觸媒(空氣凈化劑)、百味香(板栗炒坊)、吉祥鳥(喜慶用品)、陽光戀人十二星座(服飾)、陽光貝貝(服飾)、水晶戀(服飾)、愛琴海(服飾)、薰伊草(服飾)、名門頤派、韓國詩美惠、韓國芭娜娜、韓國巴拉姆、韓國青青草、韓國真怡美、美國艾多酷、愛尚麗(內衣)、法國菲格迪婭、依Q·in-派等。以上品牌的加盟商可到加盟總部所在地的警方咨詢報案。
報道回音
“艾多酷”法人代表被傳訊竟稱該品牌在美有無銷售“不太清楚”
本報“揭秘假名牌招商騙局”的系列報道刊發后,近日,代理美國品牌“艾多酷”的北京艾酷服飾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陳斌被北京警方傳訊。據陳斌供述,“艾多酷”是自己一個親戚的朋友在美國特拉華州注冊的。但是“艾多酷”服飾在美國是否生產,銷售情況如何,陳斌表示“不太清楚”。
此前的報道中,本報和《新京報》調查發現,“艾多酷”這個所謂的美國青少年第一服飾品牌在美國并不存在,而代理該品牌的北京艾酷公司卻在宣傳中稱其已經“風靡美國”,正在“強勁登陸中國”,借此在全國大肆發展加盟商,騙取加盟費。本報記者深入該公司調查將內幕披露后,近日,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經偵支隊對北京艾酷公司的法人代表陳斌進行了傳訊。朝陽警方的筆錄,從下午2時30分一直做到5時30分左右,進行了3個小時。至于訊問的內容,陳斌在接受《新京報》采訪時稱,“都是我們公司運作的情況。”
當問及“艾多酷”的身世時,陳斌表示該品牌母公司美國AICOOL公司是其一個親戚的朋友在美國特拉華州注冊的,再由該公司授權給自己做中國的代理。至于“艾多酷”服飾在美國是否存在,生產、銷售情況又如何,陳斌表示“不太清楚”。他同時承認,美國AICOOL公司原始的注冊資料,他并沒有見過。
政策解讀
跨省加盟須到商務部備案所有審批項目將在網上公示
7月26日,記者從商務部商業改革發展司了解到,自今年5月1日起,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應當到商務部備案。審批下來的加盟項目將全部在網上公示,讓騙子公司無處藏身。
為規范我國的特許經營秩序,減少越來越多的加盟陷阱,國務院于今年1月31日通過了《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自今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條例規定: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擁有成熟的經營模式,并具備為加盟者持續提供經營指導、技術支持和業務培訓等服務的能力。特許人應當擁有至少兩個直營店,并且經營時間超過1年。這是首次就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條件作出明文規定。
商務部商業改革發展司的楊先生告訴記者,根據《條例》,自今年5月1日起,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必須到商務部備案審批。通過的將在商務部的商業特許經營信息管理系統(http://txjy.syggs.mofcom.gov.cn/)上公示。記者登錄該系統看到,目前通過審批的企業寥寥無幾。楊先生解釋說,目前特許人還有一年的緩沖期限。“也就是說到2008年5月1日,如果加盟者登錄該系統查詢不到特許人的審批信息,就不要輕易加盟,以免上當受騙。”
來源:大眾網--齊魯晚報
文章由(創業項目)網編輯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