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吉林網12月3日電 本想通過特許加盟走上創業致富之路,然而,以往不少人因為誤入了打著連鎖加盟幌子的詐騙圈套,血本無歸。昨日,記者從長春市商務局了解到,針對這種特許經營市場秩序尚存的不規范問題,我省有關《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的實施細則正在制定當中,以往已經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特許商,明年“五一”之前,必須到商務主管部門備案,逾期不備案的,最高將被處以10萬元罰款并予以公告。
現象
打連鎖加盟幌子圈錢
特許加盟曾讓一些人走上成功創業之路,也讓許多人血本無歸。本報也曾多次報道了我省眾多加盟商受騙上當的經歷。
“少數不法企業打著特許經營、連鎖加盟的幌子,進行詐騙、圈錢、傳銷等坑害投資者的惡意事件屢有發生,導致投資者利益受損。”昨日,長春市商務局商業改革發展處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以往,我國特許經營市場秩序不規范的問題比較突出,主要表現在:特許商不具備開展特許經營的基本條件就進行招募加盟商的活動,企業尚無注冊商標或經營不到一年就開展特許經營活動;特許商披露信息不規范甚至蓄意欺騙;特許經營雙方不遵守經營合同規定,故意違約等。
據介紹,這些不法企業的盈利模式大同小異,往往是在各地進行大范圍的加盟宣傳,將其產品夸得天花亂墜,等到加盟費到手之后便不在乎品牌是否繼續生存下去,大不了換個牌子繼續新一輪的“圈錢”過程。
措施
逾期不備案最高罰10萬
為了進一步規范特許經營行為,保護特許經營雙方的合法權益,《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于今年5月1日公布施行。
按照“條例”有關規定,特許商必須是擁有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的企業,企業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作為特許商從事商業特許經營活動;特許商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擁有至少兩個直營店,并且經營時間超過1年。
昨日,記者從長春市商務局了解到,按照條例規定,特許商應當自首次訂立特許經營合同之日起15日內,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在條例施行前已經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特許商,應當在2008年5月1日之前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逾期不備案的,最高將被處以10萬元罰款并予以公告。“目前,我省有關‘備案制’的實施細則正在制定當中,預計近期出臺,長春市的相關企業可先將有關文件資料提交至長春市商務局進行核查。”相關負責人表示。
防范
欲加盟可先網上查詢
另據了解,為了規范特許經營活動,防范合同欺詐,“條例”除明確規定了特許商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條件、備案制度以外,還規定了特許合同年度報告制度等監管制度;為了保護公眾投資,平衡特許雙方信息不對稱和權利義務不對等的現狀,條例明確規定了特許商提前向加盟商進行信息披露的制度。
據商務局人士介紹,今后,有關特許商的備案情況,均將錄入商業特許經營信息管理系統(http://txjy.syggs.mofcom.gov.cn/),如果特許商存在不誠信等情況,均在系統中留有記錄,為防加盟受騙,相關企業和個人也可先上網對特許商資質進行查詢。(來源:新文化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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