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許加盟這種獨特的經營模式已經滲透到連鎖經營的各個領域。然而,這一逐步發(fā)展的連鎖經營模式卻因一次“圈錢”事件的暴光而風險乍現(xiàn)。
條件誘人
上海僖加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于2001年8月20日在上海注冊登記。公司以販售、委托、管理等方式,提供意大利進口研磨咖啡機的使用指導,并于2001年12月推出行動咖啡吧“得意館”。據(jù)這個“異軍突起”的臺資企業(yè)的網站介紹,他們獲得上海市政府“4050”項目,針對下崗工人創(chuàng)造就業(yè)機會,在一連串的“介紹”之中,最為誘人的是其加盟條件:每位加盟者只需繳納12萬至14萬元就能每月坐收5000元紅利;加盟得意館每天毛利1000元,一年便可收回投資;替加盟者尋找旺鋪;代為培訓員工;原料配送、免費維修咖啡機械等等。優(yōu)厚的條件極具誘惑力,眾多市民紛紛掏錢加盟。
“陷阱”露頭
許多加盟者選擇了委托經營,他們甚至從未去過自己的店,加盟店在哪兒、經營情況如何,都一概不知,他們的“工作”只是在家坐等紅利。但事情并沒有加盟者憧憬的那么好。首先,由于市區(qū)只有這么大,雖然僖加吸引了更多人加盟,卻根本開不出如此多的店。其次,加盟者的回報并不盡如人意。僖加為一位加盟者在浦東某大廈內找到一個鋪位,并預計每天有750元純利進賬,而實際每天頂多只有20人光顧,入不敷出,咖啡店長期處于虧損狀態(tài)。僖加在按約定每月將5000元打入加盟者的銀行卡僅1年之后,就開始拖延,催得緊的加盟者,又可分得幾次紅利,但他們并不知道,“盟主”是靠拆東墻補西墻來維系資金鏈的,而不是經營利潤。最后,“盟主”終因無法繼續(xù)維持下去,竟然卷錢而逃,人去樓空。
法律軟肋
我國特許加盟起步較晚,但發(fā)展迅速,目前全國各種連鎖加盟店約有2萬多家,而相應的法規(guī)卻存在空白。為此,有關方面認為,完善這一經營模式,亟待完善相應法規(guī)及管理系統(tǒng)。
一、建立特許經營的中介機構。要有誠信專業(yè)的中介機構在特許商和加盟者之間牽線,對盟主進行項目評估、特許資格考核、加盟可行性分析,信用考察等;對回報許諾要進行測算,避免夸大宣傳,誤導投資者;中介機構作為中立的一方,還須慎重推薦投資項目,一旦加盟者受騙,中介方將負連帶責任。
二、加強對特許加盟的監(jiān)管。工商、稅務等應聯(lián)手對特許加盟進行動態(tài)管理,以避免快速圈錢行為,保護加盟者權益。
三、要盡快對避免特許加盟風險立法。世界許多國家都制定了自己的特許經營法,值得我們仿效。我國也應盡早對特許經營立法,設準入門檻,制訂規(guī)避風險規(guī)則。
點評
特許加盟作為一種新的連鎖經營模式有它獨特的優(yōu)勢,但如果沒有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保護和約束,又會變成“圈錢者”設下的陷阱。“得意館”也許只是冰山一角,在規(guī)則未制定時,誰還會來玩這危險的游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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