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許經營加盟金與權利金、保證金等的規定
時間:[2018-05-16]????來 源:未知???? 作 者:特許經營項目組??點擊:
加盟金和權利金是對于總部賦予的商標、商號使用權,和經營秘訣的傳授,加盟店必需交納給總部的代價,他們在性質上有所不同。
加盟金是針對總部的店鋪選址調查、加盟時的教育、內外部裝潢設計、被特許者獲使用特許者開發出來的商標、專有技術等所支付的費用等,在加盟時就付給總部的報酬。
權利金則是因使用商標的使用權、開店后總部給予的培訓和持續不斷的指導等的相對代價,在加盟后按月繳納的。
權利金有固定金額的,也有按比率計算的,有的以營業額百分比,有的以毛利的若干比例作為計算標準。
這些都應在合同簽訂時就明確規定,另外在支付時期與交付方法上也應明確規定。
保證金:為確保被特許者履行特許經營合同,特許者可要求被特許者交付一定的保證金,合同期滿后,被特許者沒有違約行為,保證金應退還被特許者。合同應另外說明保證金返還的條件和時期。
其他費用:特許者根據特許經營合同為被特許者提供相關服務向被特許者收取的費用。如店鋪設計及施工費、培訓費、廣告宣傳費、設備租賃費、財務業務費、意外保險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