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作為特許人承擔的法律責任
時間:[2019-03-23]????來 源:未知???? 作 者:特許經營第一網??點擊:
個人作為特許人承擔的法律責任:
(一)民商法責任
強制性規范分為效力性強制性規范和管理性強制性規范:管理性強制性規范是授權管理機關可以就特定類型的民事行為對民事主體采取行政處罰措施的強制性規定,違反管理性規定,產生行政責任,但不當然影響民事行為的效力;效力性強制性規范是絕對不允許特定類型民事行為發生效力的強制性規范,違反此類規范,不僅發生行政責任,而且其在民商法上的效力亦會被否定。
個人作為特許人簽訂的《加盟協議》違反了《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的強制性規定,而商業特許經營人資格的規定屬于效力性強制性規范,違反該規定將會導致合法無效的法律后果,因此個人作為特許人簽訂的《加盟協議》屬于無效合同.
(二)行政責任
個人作為特許人簽訂的合同不僅承擔民商法上導致合同無效的法律后果,而且要承擔行政處罰。因為《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24條規定:“企業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作為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由商務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非法經營活動,沒收違法所得,并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法律對于企業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違反特許人資格的處罰是相當嚴厲的,不僅要沒收違法所得,而且要同時處以10萬元到50萬元的罰款。10萬元到50萬元的罰款對于非企業單位和個人來說是相當重的處罰。因此非企業的單位和個人一定要加強對特許經營的了解,不可輕易簽訂特許經營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