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鎖加盟,即法律上所稱是特許經營,如果您認為加盟“被騙了”,應如何維權呢?維權途徑大體上可以分為三類,行政、民事(訴訟)、刑事。下面逐一道來:
一、行政途徑
1、向商務主管部門投訴舉報
根據法律規定,商務部門(中央層面為商務部,地方為商務局)是特許經營活動的監管部門,因此如果您認為加盟總部的違反了《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比如違反“兩店一年”的規定,就可以依法向商務部投訴舉報。
法律規定:
《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
第五條 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依照本條例規定,負責對全國范圍內的特許經營活動實施監督管理。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和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依照本條例規定,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特許經營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第七條 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擁有成熟的經營模式,并具備為被特許人持續提供經營指導、技術支持和業務培訓等服務的能力。
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擁有至少2個直營店,并且經營時間超過1年。
第八條 特許人應當自首次訂立特許經營合同之日起15日內,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連叔提示:加盟總部經常違反后兩條哦!
2、向市場監督(工商)部門投訴舉報
市場監督管理局(有些地方尚未完成合并的是工商局)是廣告業務的監管部門,如果您認為加盟總部發布虛假廣告,違反廣告法,或者銷售給您的產品不符合《產品質量法》、《食品安全法》,您可向市場監督管理局(工商局)投訴舉報。
記住不是消費者協會哦,別搞錯了~
提示:向行政機關投訴舉報的時候,您一定要帶齊您的合同、付款憑證以及其他相關資料復印件和原件。
二、訴訟途徑
如果您認為加盟總部違約,或者有其他侵權行為,您可以依據《民事訴訟法》、《合同法》和《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維護您的合法權益。
三、刑事途徑
如果您認為加盟總部行為涉嫌非法集資、非法經營罪或詐騙罪,您可以向您當地公安機關報案,由警察蜀黍立案偵查,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
【連叔提示】
可能有人會說搞個連鎖加盟“割韭菜”不會構成犯罪,畢竟很多人搞嘛。
那您還是可能是想錯了,當年多少人搞互聯網金融,而今他們中又有多少人在坐牢?
百度一下,您就知道了。
法律規定:
【集資詐騙罪】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非法經營罪】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 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劵、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詐騙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