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的連鎖加盟經營正處于高速發展階段,機會與風險并存,投資者既可能從中發掘出令人驚喜的金礦,也可能掉進險惡的陷阱。如何選擇一家優良的餐飲連鎖特許商,成了欲加盟餐飲業連鎖店的中小投資創業者的成敗關鍵。
優良的餐飲連鎖特許商應有組織合理、職能清晰、科學高效的經營管理組織,使各連鎖店能高效運轉。具體可從以下方面評價:是否有健全的財務管理系統,完善的人力資源管理體系,新產品研發與創新能力,完善的物流配送系統,整體營運管理與督導體系,以及先進、科學、標準化且可復制的產品生產管理支持體系等。
考察盟主
首先,要對餐飲連鎖特許商進行特許經營資質審查
國家內貿部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試行)》第十七條規定:“特許者開展經營活動時應按本規定第十二條所列材料提交中國連鎖經營協會備案”。因此,投資加盟者應該向餐飲連鎖特許商索要并審查其備案資料,以確定其合法性。
其次,對餐飲連鎖特許商的企業品牌知名度進行準確評估
如今餐飲企業競爭已經不再直接以產品與產品間的競爭來表現,而是以品牌競爭的形式體現出來。換句話說,當消費者決定進餐時,他往往要先決定去那家酒店或餐廳吃,然后才決定吃什么;即使他先做出了吃什么的決定,也必須決定在什么地方吃。因此,選擇一家擁有良好知名度和優秀企業品牌形象的餐飲連鎖特許商,是創業成功的必要條件。
具有良好知名度和優秀品牌形象的餐飲連鎖特許商應必須具備如下四個基本特征:較突出的風味特色和較高的技術工藝含量;較大的輻射空間和較高的社會口碑;較長的傳播歷史和較多的文化內涵;較好的經濟效益和較大的社會影響。
第三,考察餐飲連鎖特許商的發展歷史和發展階段
目前我國餐飲企業的平均生命周期為2.5~3年,其中投資回收期為8~18個月,成長期為18~28個月,而連鎖加盟體系建立和完善期需要24個月。顯而易見,選擇較長歷史的餐飲連鎖特許商,能讓人放心不少。
但這也不是一個絕對的參照標準,因為確有一些新興業務有很大的發展潛力。另據近年的相關資料獲悉,餐飲連鎖特許商的發展階段也可以從加盟店數量上反映,一般情況為:探索階段店數為1~10個;成長階段為11~40個,這個時期,面臨的風險最大;初步成熟階段為41~100個;完全成熟階段則在100個以上。餐飲連鎖特許商發展越成熟,投資者承擔的風險就越會降低。
第四,考察餐飲連鎖特許商已運行的直營店、加盟店是否正常運行
在選擇良好的餐飲連鎖特許商時,應充分了解其直營店、加盟店的經營狀況是否良好,有無穩定營業利潤,利潤前景是否具有后續性等。
第五,餐飲連鎖特許商應具備完善的企業經營管理組織結構體系
優良的餐飲連鎖特許商應有組織合理、職能清晰、科學高效的經營管理組織,使各連鎖店能高效運轉。
具體可從以下方面評價:是否有健全的財務管理系統,完善的人力資源管理體系,新產品研發與創新能力,完善的物流配送系統,整體營運管理與督導體系,以及先進、科學、標準化且可復制的產品生產管理支持體系等。
對于食品質量問題,投資者在考察過程中,無論其是否通過ISO9000認證,都應按照如下標準予以判斷:1,是否具有獨立的質量控制與管理部門;2,是否有以下的質量管理文件系統:全面詳實的質量手冊文件;詳細的質量控制計劃文件;標準化的質量控制程序文件;真實的質量記錄文件;專職的質量內審人員;以及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體系等。
第六,餐飲連鎖特許商應提供開業全面支持
其良好的支持應有:1,地區市場商圈選擇。2,人員配備與招募;3,地區市場產品定位與地域性產品開發;4,業前培訓;5,開業準備。
所謂“地區市場商圈選擇”支持,包括:提供如協助加盟者完成所在地的商圈調查;提供給加盟者適當的商圈區隔保障;餐飲連鎖特許商在針對精華商圈多點加盟時,在同區域增加新點應提供遷店保障;為加盟者預留同行業競爭出現時的競爭保障空間等。
第七,餐飲連鎖特許商應有合理完整的加盟契約和加盟手冊
加盟契約是規定特許商與加盟店的關系以及加盟權利義務的法律文件,也是特許經營業務發展形式的基礎,是特許體系得以發展的依據。而加盟手冊則是加盟店日常經營的綱領性指導文件。
按照慣例,餐飲連鎖特許商應同意投資者帶回審閱7個工作日,投資者可從以下方面加以判斷:公平性,合理性,合法性,費用承受性,地域性限制,時效性,可操作性等。
識別陷阱
目前餐飲業連鎖加盟經營中存在著那些陷阱呢?
一,外行者巧設騙局,愿者上鉤。
天津某經營燒烤涮一體的餐廳,2001年10月底開業,2002年6月中旬關門歇業,一共只經營了8個月。然而該餐廳從開業到歇業,經營一直虧損,卻居然發展了6家加盟店。這是怎么回事呢?
原來,該餐廳老板開餐廳前經營酒店廚房用品多年,轉而開餐廳之初就設計好了一個騙局:以超前而充滿文化氛圍的店面設計強化其企業文化、低價格無利潤菜品價格網羅人氣、大規模虛假廣告投入吸引投資者等,騙取了投資者的信任。他們認為發展一家加盟店除了收取一定的加盟費外,還可以順利地廚具、餐具以高價賣給對方,以達到其設陷斂財之目的。
二,餐廳更名成加盟中心,原班人馬借加盟之機瘋狂斂財。
某著名餐廳加盟中心的人員幾乎就是原餐廳的原班人馬,且一人身兼數職。該餐廳發展了近十家特許加盟店,但卻因其只有管理自己店的經驗,毫無管理加盟店的經驗。由于沒有專人負責加盟店的工作,后續支持無法跟上,導致加盟商怨氣沖天,其中多家同加盟商關系對立。而這種現象在全國連鎖加盟經營的餐飲企業中并不少見。
三,盟主超高速發展,人力支持匱乏,管理失控。
由于一些連鎖加盟的餐飲企業在管理上還處于摸索階段,根本沒有形成完善有效的管理體制,因而使得增加的管理成本往往由加盟商獨自承擔。何況目前多數開展特鎖經加盟經營的企業,既沒有自己的培訓基地,也沒有自己的人才庫。不論是管理人員、服務人員還是廚房技術人員,都是臨時招來后,短短地培訓幾天便匆忙外派。當加盟店遇到強有力的競爭時,母體企業往往無法拿出確實可行的應對策略,有的甚至要求加盟店自行解決。
四,盟主內部紛爭,加盟者苦不堪言。
由于一些連鎖加盟的餐飲企業在資本結構中存在問題,在企業資本迅速擴張過程中因利益分配、權利爭奪等因素造成矛盾激化,從而導致企業高層從原企業分離另立山頭,以致于造成部分加盟者或異主、或自由經營,從而失去加盟支持。
五,盟主忽視食品衛生安全管理,投資加盟者受牽連之禍。
北京某國際連鎖機構,由于忽略食品衛生安全管理,造成數百人食物中毒事件發生,不僅母體企業被停業整頓,其在京的若干家加盟店也被株連,客源急劇下降損失慘重。在選擇連鎖加盟時,加盟者應能識別以可能出現的以上陷阱。
謹慎評估
中小投資加盟者在決策投資之前,還需要在二個方面作出謹慎評估。
首先要正確評估自身條件:
1.個人的興趣與愛好是否是餐飲業,自己是否作好了吃苦耐勞的準備。自古餐飲業被俗做“勤行”,因此懶人是做不了的。
2.自身的資金狀況。連鎖加盟者要支付數額不等的加盟費,在經營過程中還要支付一定的管理費,此外還有新店裝修、房租、設備、人員工資等。沒有足夠的資金準備,即使開業了也是難以為繼。
3.自己的守規經營能力。當你確定加盟一家餐飲企業的同時,其經營管理模式和管理規范將隨之輸入到新的企業中,所以無論你的能力再強,若不能按照其固定的模式來經營企業,你的加盟則只是形式,如同虛設。
其次要周密細致地對盟主的管理體系的真實性與可操作性作出正確評估:
1.多次親自或委托專業咨詢顧問去參觀和暗訪該連鎖企業的直營店和加盟店,并且要詳細了解和分析其產品和服務是否有其特色,核心產品是否有競爭力,顧客評價如何,品牌的知名度和聲譽如何,還要算出他們是否有利潤。
2.要充分了解其是否有完整的加盟店支持系統。加盟店支持系統是連鎖加盟的核心和多年的經驗集合,所以正規的連鎖經營者會對加盟者提供全面的業務培訓、指導和協助,同時還會提供如市場調查、實地監控、業務咨詢、廣告和公關促銷等各種后續服務。
綜上所述,連鎖加盟只是“借水行舟”,而絕對不是“借雞生蛋”。那些幻想不冒任何風險就獲利百萬,是不現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