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維華講特許】姓名可以特許經營嗎?
時間:[2020-07-02]????來 源:未知???? 作 者:特許經營第一網??點擊:
我曾經無數次地講過,任何資源均可特許,包括有形和無形的單個、組合或全部的資源。
那么,問題來了:姓名可以特許經營嗎?
當然可以,姓名尤其是名人的姓名是一種寶貴的資源,可以通過特許經營的方式使之變成產品或服務的品牌或品牌的附屬,從而實現擴大知名度、增強產品或服務的信任感、帶動粉絲經濟等卓越效果。同時,授權方或者名人本身也可以從中獲得巨大的特許權收益。
比如,歐美地區的名人在21世紀初開始涉獵跨圈的生意經,其早期相當流行一勞永逸的特許經營授權形式,簡言之就是將姓名作為IP出售給各大香氛公司,由這些公司則能借由名人的加持,通過自己的研發和渠道優勢快速推出和販售商品。Paris Hilton、Mariah Carey和“小甜甜“Britney Spears等眾多名人都曾以這種合作方式推出過風靡全球的香水香氛產品,對于他們而言是最省力的一種賺錢方式。(資料來源:Sharon Zhou,BoF博賦社 BoF時裝商業評論,《掘金機密 | 坎爺卡戴珊家族全員投入美妝,這盤生意好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