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體特許
單體特許是指特許人賦予被特許人在某個地點開設一家加盟店的權利。特許人與被特許人直接簽訂特許合同,被特許人親自參與店鋪的運營,被特許人的經濟實力普遍較弱。目前,在該類被特許人中,相當一部分是在自己原有網點基礎上加盟。單體特許適用于在較小的空間區域內發展特許網點。
優點:特許人直接控制被特許人;對被特許人的投資能力沒有限制;沒有區域獨占;不會給特許人構成威脅。
缺點:網點發展速度慢;特許人支持管理被特許人的投入較大;限制了有實力的被特許人的加盟。
區域開發特許
特許人賦予被特許人在規定區域、規定時間開設規定數量的加盟網點的權利。由被特許人投資、建立、擁有和經營加盟網點;該被特許人不得再行轉讓特許權;被特許人要為獲得區域開發權交納一筆費用;被特許人要遵守開發計劃。該種方式運用得最為普遍,適用于在一定的區域(如一個地區、一個省乃至一個國家)發展特許網絡。特許人與區域被特許人首先簽署開發合同,賦予被特許人在規定區域、時間的開發權;當每個加盟網點達到特許人要求時,由特許人與被特許人分別就每個網點簽訂特許合同。
優點:有助于被特許人盡快實現規模效益;發揮被特許人的投資開發能力。
缺點:在開發合同規定的時間和區域內,特許人無法發展新的被特許人;對被特許人的控制力較小。
二級特許
二級特許又被稱為分特許。特許人賦予被特許人在指定區域銷售特許權的權利。二級特許者扮演著特許人的角色;對特許人有相當的影響力;要支付數目可觀的特許費;它是開展跨國特許的主要方式之一。特許人與二級特許人簽訂授權合同;二級特許人與二級被特許人簽訂特許合同。
優點:擴張速度快;特許人沒有管理每個被特許人的任務和相應的經濟負擔;二級特許人可根據當地市場特點改進特許體系;
缺點:把管理權和特許費的支配權交給了二級特許人;過分依賴二級特許人,特許合同的執行沒有保證;特許收入分流。
代理特許
特許代理商經特許人授權為特許人招募加盟者。特許代理商作為特許人的一個服務機構,代表特許人招募被特許人,為被特許人提供指導、培訓、咨詢、監督和支持。它是開展跨國特許的主要方式之一。特許人與特許代理商簽訂代理協議是跨國合同,必須了解和遵守所在國法律;特許代理商不構成特許合同的主體。
優點:擴張速度快;減少了特許人開發特許網絡的費用支出;對特許權的銷售有較強的控制力;能夠對被特許人實施有效控制而不會過分依賴特許代理商;能夠方便地終止特許合同;可以直接收取特許費。
缺點:特許人要對特許代理商的行為負責;要承擔被特許人起訴以及匯率等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