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斷雙方簽訂的合同是否是特許經營合同
時間:[2018-11-29]????來 源:未知???? 作 者:特許經營第一網??點擊:
如何判斷雙方簽訂的合同是否是特許經營合同?根據《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的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商業特許經營是指擁有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的企業,以合同形式將其擁有的經營資源許可其他經營者使用,被特許人按照合同約定在統一的經營模式下開展經營,并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用的經營活動。
特許經營合同區別于其他合同的基本特征在于:
1、 特許人擁有經營資源
經營資源既包括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也包括專有技術、商業秘密、字號、具有獨特風格的整體營業形象,以及在先使用并具有一定影響的未注冊商標等能夠形成某種市場競爭優勢的經營資源。
2、 特許人擁有自己的經營模式
經營模式是指特許人許可不同加盟商所采用的統一的管理和運營模式。統一的經營模式主要表現在:單店的形象和環境、組織機構、基本管理制度、基本作業流程與操作。經營模式通常以經營手冊、加盟指南等標準化運營材料的形式發放給加盟商,并要求加盟商按照手冊運營。
3、 特許人收取特許經營費用
特許經營費用是特許人許可被特許人在特定經營模式下使用其經營資源的對價,主要包括加盟費、使用費、推廣費、通過貨款間接收取的費用及其他費用等。
實踐中,特許經營使用費還以其他名稱出現,如權益保證金、代理費、合作費、押金、提成等。
因此,在對加盟合同進行判斷時,不能僅以合同名稱進行判斷,要對合同中約定的具體內容和雙方的權利義務進行分析,如果合同滿足以上三個基本特征,則該合同可認定為特許經營合同。
截至2019年6月14日,在商務部完成備案并公告的連鎖加盟企業共計4724家。 跨省經營的企業占了近三分之二 大部分企業的經營資源主要是注冊商標 連鎖加盟企業主要集中在零售和餐飲行...[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