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后發現設備物料價格超高怎么辦
時間:[2018-12-21]????來 源:未知???? 作 者:王一流??點擊:
在特許加盟的過程中,受制于統一經營模式的要求,特許企業一般會限定加盟商必須要從總部訂購設備和物料。這是開店的必然投資,加盟商一般對此也無意見。然而,殊不知無良企業卻在這里給加盟商挖了一個“大坑”!
根據市場的一般操作,都是先簽加盟合同,再訂購物料開店。就是在這個“不經意”的先后順序過程中,糾紛往往就產生了?,F在市場上有些特許企業就是“一錐子買賣”,就是想掙加盟商的一次性加盟費和設備物料款的錢。他們給出的設備物料價格清單往往讓人傻眼,不僅大大高出市場價格,甚至是高出幾倍。很多加盟商簡直是活生生地“被宰”!
可是,除了抱怨,又能怎樣呢?加盟商回頭找到自己的加盟合同一看,合同明確寫著要從總部統一訂購物料,不訂購就構成違約,不僅店開不了,加盟費也退不回。很多加盟商基于已實際投資的現狀,連哄帶騙地就訂購了總部的物料。這樣的加盟店,即使開起來,大家也能想象它的經營狀況了,虧損和關門是必然的。
那么,這樣的情況加盟商只能甘心受騙嗎?能否通過法律手段維權呢?答案是可以的。
根據《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二十一、二十二條的規定,“特許人應當在訂立特許經營合同之日前至少30日,以書面形式向被特許人提供產品、服務、設備的價格和條件信息”。設備物料價格顯然屬于法律規定特許人應當提前披露的重大經營信息。特許企業在簽訂加盟合同后再以大大高出市場的價格要求加盟商訂購設備和物料的行為構成隱瞞重要商業信息。該隱瞞行為足以影響被特許人是否作出簽訂加盟合同的決定。因此,加盟商是有權根據《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提出解除合同的。而且這種情況過錯在于特許企業,因此給加盟商造成的損失加盟商還可以主張賠償。
截至2019年6月14日,在商務部完成備案并公告的連鎖加盟企業共計4724家。 跨省經營的企業占了近三分之二 大部分企業的經營資源主要是注冊商標 連鎖加盟企業主要集中在零售和餐飲行...[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