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務院頒布實施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中,對于“信息披露”有專門的一章規定,而且在正式實施之前商務部還專門推出了配套的《商業特許經營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然而“條例”實施一個多月以來,提到信息披露,很多盟主、加盟商對條例的諸多具體問題還是非常困惑,記者在采訪中發現,“條例”的宣傳還不夠。
缺位的宣傳推廣
記者再次來到位于北京西四那家小型女孩飾品店。見到夏連清時,她的加盟生意已經發生了很在變化:早在一個多月前,她已經解除了與原盟主的合同,現在加盟的是另外一家。“前任公司欺負我不懂行,隱瞞了很多東西。”這是她改換門庭的原因。
當被問到知不知道在加盟之前,盟主應該告訴她哪些內容時,她想了想,“也就是憑上次上當的經驗,吃一塹長一智”。記者拿出了打印好的《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和《商業特許經營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給她看其中盟主需要披露的12條信息,她兩眼一亮:“我真的不知道國家還有這種規定!”
看完文件后,她連呼后悔:“我平時很少上網,這么好的規定,我怎么早不知道啊!?如果提前知道,我也不至于賠掉4000多元。”
據她介紹,周圍認識的所有加盟者中,很少有人上網,也很少有人知道該法規。她“希望政府加大宣傳,讓每個加盟者都知道這么好的規定”。在得知新法于今年5月1日才正式實施后,她為以后的加盟者慶幸:“可以直接拿著這12條去公司印證,一下子就知道公司好壞了!”
最后她央求記者留下了兩份文件,說再好好研究研究,回頭去和現在的公司比對比對。
盟主企業處在觀望期
如果投資者真的如夏連清所說,考察項目時和盟主一一比對12條必須披露的信息,盟主有何感想?
在北京某家居服飾加盟總部招商部負責人張先生看來,政府出臺的這些法規、規定本身對行業是利好,但更多強調了對盟主的限制,對加盟者的限制非常少。加上每個企業有自己的不同經營策略,不會因為有了這些新規定后,就立即內部整頓、調整戰略,正常的工作還是要繼續的。他說,到現在為止,還沒有接到任何一個已加盟者和考察者的一一比對的要求。
但從事珠寶加盟連鎖的胡先生笑容背后只剩下苦惱了。公司招商才7個多月,根本不滿一年;現在全國已經有了50多家加盟商,但是還沒有注冊商標;公司自己也沒有2家直營店。“一旦相關主管部門按照新法查處,胡的加盟總部就得關門。”中國政法大學特許經營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李維華博士警告。
胡不是不知道厲害關系,只不過有些問題是無法解決或者短期內無法解決的,比如規定中的第五條第九款:“最近2年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事務所審計的特許人財務會計報告摘要和審計報告摘要。”公司成立才7個月,哪里有2年的審計報告?
對于這樣的盟主,李維華認為下一步的生存將非常難。換句話說,新法的出臺,將在一定程度上迫使一些盟主改弦更張。
不過同時又出現一個問題:這些改弦更張后的盟主不會很情愿地退出特許經營舞臺,他們會想方設法變通、變相的進行特許經營。無形中增加了國家政府管理的難度。這些都是需要政府考慮的。
信息真實性審核面臨困局
作為專門研究特許經營的專家,李維華自然非常重視新法的實施。在5月1日新法正式實施那一天,他就向所有認識的盟主群發了一條短信,讓盟主們真正重視新法,不要再有那么多的投機心理,否則必然受到懲罰。
他也想到了新法的實施需要一個適應的過程。比如,信息披露中比較重要的一項內容——特許人備案的基本情況。“本來商務部負責備案的人員說5月28日開始正式執行備案,但到現在為止仍然沒有結果。這樣一來,新法雖然已正式實施,但投資者根本就無法在商務部網站上查詢到盟主披露的備案信息。”他認為,由于盟主這種備案和信息披露的方式基本都在網上進行,商務部網絡系統建設的不完善直接導致執行不力。“本來想網上辦公比較快捷,現在反而復雜了!”至于其他11項信息披露內容,李博士建議投資者要真正研究一番,或請教專家和律師。
另外,專業從事特許經營法律事務的律師林曉分析,網上信息披露有個核心:信息的真實性。這個真實性的審核權只有商務部具備。這樣問題就出來了:全國需要披露信息的盟主數成百上千,商務部不可能短期內就審核通過。因此他所服務的所有盟主現在并不著急,“反正至少有一年的緩沖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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