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即將出臺
夸大宣傳的企業最高將被處以3萬元的罰款。近日,國務院審議并原則通過《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對此做了規定。據悉,此條例經進一步修改后,預計下周將由國務院正式公布施行
夸大宣傳 罰款3萬
對于夸大廣告宣傳、宣傳虛假廣告的特許經營企業,《條例》制定了相應的懲罰機制:違規企業將處最高3萬元的罰款,侵犯知識產權的,還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條例》對信息披露作出了非常嚴格的要求,規定企業資金、財務等數據信息,必須由會計、律師事務所公證方為有效,一旦出現披露信息不當或披露虛假信息,并造成加盟商虧損的,特許企業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
此外,該條例還規定,全國所有的特許經營企業必須到當地經貿管理部門辦理備案登記,境外企業或跨境交付的特許企業,必須到國家主管部門申請備案,提交在境內有兩個以上成功運營店鋪的資料。
中國特許經營第一網首席執行官李維華向記者表示,在美國,有一個UFOC統一特許經營提供公告的規定,特許經營企業必須在對方加盟的不同階段披露不同程度的信息。“即將出臺的《條例》對特許經營企業信息披露的規定,類似于上市公司
行業面臨重新洗牌
最新統計數據顯示,去年底,中國特許體系數量達2320個,加盟店16.8萬個,分別比上一年增長10.4%和40%,主要涉及行業是經濟型酒店、家居用品、汽車售后市場服務及旅游體育休閑健身等四大類。
武漢班尼路商貿有限公司總經理蔡國彬表示,“我們非常歡迎這樣一個條例的出臺。現在誰都可以做特許經營,這個行業有待規范。”他認為,搞特許經營,實力很強的企業才可以做,但現在很多品牌三五步就會出現一家店,品牌越做越爛。
李維華告訴記者,從短時期來看,將會有一批小型的企業因此受到影響,甚至退市。但從長期來看,一方面行業內優勝劣汰,進一步優化;另一方面,“這相當于劃了一條分數線,大家都努力提高糾正自己,力爭過線
特許經營結束混亂之治
李維華說,特許經營從1987年在中國出現,已經有了20年的時間。“在1998年的時候,經歷了一次欺詐狂潮,差點被當成傳銷打擊掉.
有人曾總結特許經營的五種欺詐手段:一是扯虎皮做大旗,巧用法律成為其保護傘,一邊打官司一邊詐騙。二是假特許真賣設備,“圈錢”后便逃之夭夭。三是夸大投資回報,加盟費在加盟過程中水漲船高。四是以托招商,對幾個加盟店和樣板店的包裝、造勢。五是合同設陷阱,以辦事處等沒有合同資格的身份和加盟者簽訂協議,這樣出問題時加盟者經常投訴無門。
蔡國彬表示,特許經營行業存在的欺騙行為“太多了,除了國家法律法規的監管,投資者也應該提高警惕
國家商務部商改司副司長王曉川曾表示,這部新《條例》在中國商業史上具有劃時代的意義,它標志著中國中小企業發展投資、知識產權、特許經營產業等新興經濟告別混亂,邁入一個法律文明框架下的科學誠信和諧發展時代。
來源 : 長江商報 記者 王傳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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