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許經營對于盟主(特許者)和加盟者(被特許者)來說均有獨特的作用,其較高的成功率為眾多企業和投資者所看好,然而,正是在這種高成功率背后隱藏著諸多不易被人識別的陷阱。“特許經營作為一種獨特的商業模式,在其發展過程中也容易出現一些問題,甚至被違規者利用。”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市場經濟研究所所長任興洲表示。她認為,盡管中國目前已基本具備了發展特許經營的基本條件,也蘊涵著巨大的發展潛力,但是客觀地分析,中國特許經營仍處在發展的初期階段,需要在許多方面加以規范。
實地考察辯真偽
“目前社會的確存在很多類似‘騙子公司’,經常出現‘打一槍就跑’的‘偽加盟’情況。”北京金沃律師事務所趙新春律師表示,而且這類騙子公司手段極其高明,他們的公司、商標一般都是合法注冊的,辦公場所裝修豪華,給人的印象是“公司非常有實力”,但實際上其所承諾的根本做不到,加盟商往往在繳納加盟費后才知道上當受騙。
對于此類公司,加盟商首先要自己擦亮眼睛,在加盟之前,多方了解特許人的信息,趙新春表示,“但最有效的辦法是,匿名考察特許人現有加盟商的經營情況,從現有加盟商處了解特許人合同執行能力,或者直接要求特許人提供若干家現有加盟店的地址,實地考察這些加盟店的經營狀況。一個正規經營的特許經營企業很樂意讓潛在的加盟商實地考察加盟店,而‘騙子公司’往往害怕露馬腳,不敢把加盟店的地址告知投資者。”
上海市高級管理咨詢師王震寰也認為,其實對于投資者來說,評估企業也是有法可依的。相關法律規定要進行連鎖經營,企業必須要有20家店面才能吸引別人加盟,并且還必須要有自己的直營店,如果不符合這些條件就不可以進行連鎖加盟。
此外,上海先行民商調解中心主任張劼建議,投資者在加盟之前進入到簽約階段時,要仔細推敲合同的每個條款。“總之,在加盟所涉及的種種事宜中,不少環節不涉及法律問題,進退的余地很大。投資者應考慮謹慎,不要被充滿誘惑的廣告詞沖昏頭腦,在一些可進可退的事項上喪失了主動權,導致事后產生糾紛”。
信息對稱最重要
據了解,目前發生在特許經營領域的不規范現象,很大程度上源于特許商和加盟商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它加大了加盟者的風險籌碼。因此,任興洲認為,對于特許經營涉及的雙方而言,必須全面認識和充分了解特許經營的運作方式,了解特許經營中存在的風險,提高特許經營雙方的信息對稱程度。“對此,可以通過以下措施加以解決。”她表示,一是要強調對特許者資質的認定,由行業協會配合第三方機構,根據科學指標對特許方主體的資質進行考核、認定,防止不具備條件的企業盲目發展特許加盟機構。二是注重培育高質量的特許體系品牌。“目前對我國特許企業而言,最重要的是要加強和完善特許管理體系。我國的特許經營尚在發展初期,最早開展特許經營的企業也不過十幾年的時間。在特許管理體系方面還很薄弱,還需要苦練內功。”三是應要求特許經營雙方提高信息的透明度,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真實全面地披露各自的信息,使雙方在充分了解對方信息的基礎上簽訂特許合同。四是加強對加盟創業者的培訓,使他們能正確地估計自己的經營能力,了解特許加盟的優勢和相應的風險,避免加盟中的盲目性。受許人要明確自己應承擔的法律和財務責任,因此,必須對自己的能力進行認真評估和確認,使加盟創業成為一種理性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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