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法人》記者 李立娟
在6月14日舉辦的2016食品安全宣傳周上,國家食藥監總局通報:大連沃爾瑪因銷售的兩批次水產制品抽檢不合格再上“黑榜”。
國家食藥監總局的通報顯示,大連沃爾瑪因銷售的兩批次水產制品抽檢不合格上榜,“大連沃爾瑪百貨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大連三山島海產食品有限 公司生產的烤魚片,菌落總數檢出值為160000CFU/g,比標準規定(不超過30000 CFU/g)高出4.3倍;大連沃爾瑪百貨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大連三山島海產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美味魚片(香烤味),菌落總數檢出值為100000CFU /g,比標準規定(不超過30000 CFU/g)高出2.3倍”。
沃爾瑪登上今年的食品安全通報并非首次,早在 5月10日,國家食藥監總局通報的食品抽檢名單顯示,5批次來自天貓淘寶銷售的食品,4批次來自沃爾瑪、家樂福、永輝等大型超市銷售的食品因抽檢不合格被通報。
自2011年爆出“綠色豬肉”事件至今,沃爾瑪在中國已經被曝光了多起食品安全事件。盡管沃爾瑪方面在每次事件之后都會表態在食品領域加大投入和努力,但為何食品安全事件卻屢禁不止?這家一向以質優價廉聞名的世界頭號商業連鎖巨頭,究竟怎么了?
通報頻頻背后
面對數次食品安全事件,沃爾瑪方面也澄清稱,在2013年至2015年間,沃爾瑪在食品安全領域累計投入超過3億元人民幣,用于持續增加供應商審核和產品檢測頻次、擴大生鮮配送中心覆蓋范圍、提升店內食品安全標準,以及打造專業的合規團隊等領域。
2011年,沃爾瑪在重慶的門店爆出“綠色豬肉”事件,引發輿論熱議。至6月再上“黑榜”,已經是第N次被國家相關部門通報。
中國政法大學特許經營研究中心主任、中國特許經營第一網創始人李維華在接受《法人》記者采訪時表示:“實際上,相關食品安全問題在中國超市并非罕見,但因為沃爾瑪是世界知名企業,樹大招風,因此沃爾瑪稍微出點事情,便會引起更大的反響。”
李維華認為,一些小的民營超市也會出現問題,但一般不會引起很大的社會反響;另一個問題是,中國本身的食品質量監督環境就有問題。一些大型 超市進入中國市場都希望本土化,但是本土化自然要受到大環境的影響,使用中國的供應商后,受不法、不良供應商坑害的情形,亦是不可避免。
“除了沃爾瑪之外,據我所知,家樂福也出現過類似問題,這種情況是不可避免的。”李維華說。
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教授在接受《法人》記者采訪時表示,縱向來看,超市的食品安全問題是有所下降的,但食品安全的隱患依然存在,這個問題不可小視。
“我們還是應該采取零容忍態度,百分之一的安全隱患都不應該存在。對于像沃爾瑪、家樂福這樣的跨國性企業來說,水土不服的因素肯定是存在 的,比如說對中國消費者的消費理念理解不夠等。但對跨國公司而言,他們的食品安全標準應該在全球是統一、一致的,不應該存在在歐美時執行嚴格的食品安全標 準,進入中國市場之后,受中國不法生產商的影響,就降低食品安全標準或者適用不一致的食品安全標準。”劉俊海表示,中國的《食品安全法》在世界上來說應該 是比較嚴格且先進的法律之一,希望跨國公司不要對中國的法律制度誤判,否則將會面臨比較嚴重的后果,其中將包括名譽、民事、刑事責任的承擔等。
所有品牌都應嚴格守法
為何洋超市在國內的運營會出現質量無法保證的情形,究其原因,李維華對《法人》記者解釋道,像一些跨國超市,并非僅僅在中國有產品質量問題,他們在國外市場銷售的產品質量問題也是不可避免的。
客觀來說,國內食品安全立法并非不完善,但在執法層面往往問題百出。且相對而言,國內違法成本偏低。
在劉俊海看來,超市產品出現問題的原因是多樣的,監管不嚴、監管漏洞以及監管的真空地帶是第一個原因 。第二個原因是沃爾瑪自身的進貨渠道以及供貨商選擇的時候,是不是盡到了必要的注意責任。
零售領域進貨渠道多元而復雜,一些細節必須十分注意,比如商品生產日期是否真實,生產條件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規定,食品來源是否安全,現場銷售的新鮮食品是否注意保鮮等等。
劉俊海認為,相關事件凸顯沃爾瑪在審查供應商方面存在一定的過失,不過要說沃爾瑪故意引進質量不合格的產品,可能性并不大。此外,在生產源 頭上的把關也十分重要,一些供應商唯利是圖,為了賺錢不惜降低成本,使用假冒偽劣原材料,加之激烈的競爭環境,生產者很可能為了利益而放松質量環節。
2015年全國人大常委會新修訂了《食品安全法》中關于產品檢驗制度的規定,超市運營企業應嚴格遵照該的規定,這是超市的運營之本。
“中國的食品問題常發,消費者已經習以為常,一些國外知名企業像家樂福、肯德基、麥當勞都有發生過類似的現象,甚至包括一些極為惡性的事件。”李維華對記者說道。這說明我國食品安全監管還有很多工作要做。
消費者至上觀念
就如何避免食品安全問題,劉俊海表示,避免食品食品安全事件,首先需要商家堅持消費者權益至上,以及食品安全至上的基本理念。沃爾瑪等國外品牌尤其應該加強進貨查驗制度,每一個貨架的產品都應該是經過檢驗合格才能到柜臺上,有毛病的、有安全隱患的,一律應該下架。
劉俊海還認為,一旦出現消費者權益被損害的情形,對于醫療費用等支出問題,消費者可以起訴零售超市,也可以起訴生產商。如果以零售超市為被告,超市在承擔自己應該承擔的義務和責任之外,也可以向其前手進行追償,因為誰生產有毒有害食品誰就應該承擔終極責任。
劉俊海的第三個建議是加大監管力度,在整體經濟環境下滑的情況下,產品經營者實現盈利也實屬不易,但作為一個良心企業,要以讓消費者滿意為 己任。現在的商業社會是“信譽為王”,如果生產者以及經營者失去消費者最基本的信任,將很難在市場上立足,而且也將面臨行政處罰以及民事責任、乃至刑事責 任。
“生產者以及經營者應該建立、健全生產經營體系,實行最嚴格的食品安全標準、嚴格的營銷體系、嚴格的社會服務體系、嚴格的責任體系,這樣才能夠提高食品經營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劉俊海告訴《法人》記者。
他的第四個建議是,消費者應該在一定程度上改變消費理念,如果消費者買什么都買最便宜的,商家在生產上為了節約成本,在保證盈利的情況下, 產品也就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的。消費者應該秉承安全至上的原則,一些產品在明顯低于其價值的情況下,或許存在劣質產品冒充好的產品的可能性,消費者應該拒 絕消費此類產品。
“所以我個人認為,消費者應該秉著科學、理性、文明的觀念,樹立安全至上的理念。對于沒有生產日期、生產企業名稱、生產廠商地址等產品,應 該杜絕消費。”劉俊海表示,上述四個方面應該同時進行,沃爾瑪等連鎖企業是大型跨國企業,應該承擔自己應有的商業義務和社會責任,對其供貨商和生產商依法 進行監管 讓消費者吃得放心、吃得開心、吃得安全。
“總之,跨國公司應該堅持正確的消費導向,并且堅持以消費者為本的原則,為消費者主動把好關,讓消費者安全也是跨國公司本身的安全。”劉俊海最后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