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業內專家表示,事實上,一些傳統意義上的特許企業都已經備案或者說正在積極備案。盡管至今未備案的仍占大頭,但其中有很大一部分都是些“身份模糊”的企業,是不是特許企業都不好界定,自然難言備案。 本報記者 王 越/攝
從2007年《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頒布實施到特許備案過渡期結束,備案企業不足一成。商務部甚至在今年5月初專門將備案權限“下放”地方。但“下放”至今已近5個月,全國特許備案企業也只占全國特許體系的三成出頭,包括肯德基、麥當勞、小肥羊等知名特許企業都未“報到”。
一個既方便政府職能部門管理,又有利于投資者投資和特許人發展的制度設計,為什么實施起來如此舉步維艱?
誠然,《條例》的宣傳不到位、備案手續的繁瑣、處罰力度有限以及特許企業法律意識不強、懷有僥幸心理等,都是其中不可忽視的因素,但日前有業內人士向記者透露,“其實背后還有另一層面紗”。
該人士表示:“事實上,一些傳統意義上的特許企業都已經備案或者說正在積極備案。盡管至今未備案的仍占大頭,但其中有很大一部分都是些‘身份模糊’的企業,是不是特許企業都不好界定,自然難言備案。”
《條例》對于特許經營的界定還有很多模糊和不確定的地方,還有待有關部門進一步明確。“這或許是特許備案的當務之急,同時也是《條例》更好貫徹實施的長遠之計。”上述人士如是認為。
備案大限無限期延長
2007年5月1日,伴隨著《條例》的正式實施,《商業特許經營備案管理辦法》也同時出臺。考慮到目前我國特許經營的很多現實問題,《辦法》特別規定,在條例實施前已經從事特許經營活動的特許人,應當自《條例》施行之日起1年內,向有關商務主管部門申請備案。
這也就是業界經常說的“過渡期”。換句話說,2008年5月1日就是這類特許企業備案的“大限”。但期限如期而至,結果居然有近九成的企業沒有備案,包括肯德基、麥當勞、小肥羊等知名特許企業都未“報到”。
法不責眾,主管部門只有延期了。當時一位接近商務部商貿服務司負責人的知情人士也向中國商報記者表示,主管部門盡管沒有明確表示延期,但事實上基本都已經默認了。“應該也在一年左右時間吧。”
又是一年至,全國特許備案企業總共才1063家,還不足三成。《條例》施行再陷窘境。
為了提高特許備案工作效率,今年5月1日,商務部決定將跨省從事商業特許經營活動的企業備案工作委托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承擔,但效果也不明顯——5個月過去,全國備案企業不到150家。
有業內專家分析認為,備案工作如此艱難,本身就已經說明《條例》和《辦法》問題的存在。但至今未見任何級別的主管部門采取處罰措施,這就意味著備案“大限”將被無限期的延長。
該人士還說,“商貿流通領域難得有部可遵循的法律法規,但還是執行不到位,可惜了。”
事實上,《條例》本身就規定:特許企業逾期仍不備案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并予以公告。只是《條例》并沒有規定具體實施處罰的程序和細節。所以主管部門處罰不力也可以理解。
據中國商報記者了解,早在去年8月份,商務部就在著手起草《商業特許經營處罰程序規定》,對于逾期未能備案的企業,商務主管部門將依據《條例》和《規定》進行行政處罰。但至今《商業特許經營處罰程序規定》仍沒有出臺。
“任何權利與義務的實施,如果沒有相應救濟和制裁措施作保障,都將會是一張廢紙。”上述專家感嘆到。
特許經營的界定偏差
5個月30多個省市,全國特許備案企業不到150家。也就是說,每個省市每個月備案企業還不到1家。不過,隨著備案權限的“下放”,《條例》本身暴露出的新問題也浮出了水面。
一位不愿具名的業內人士告訴記者,由于各地特許企業與當地的商務主管部門更為熟悉,所以在備案、溝通過程中反映出來的問題可能會更直觀、徹底。
其中一個比較集中的便是《條例》關于特許經營的界定模糊問題。該人士表示,按照目前《條例》的規定,在眾多還未備案的企業中,還有很多企業的身份都非常模糊。“是不是特許企業都不確定,又何談備案。”
對此,某人也深表贊同。某人說,平時他們在與會員接觸過程中,或是會員企業在備案過程中,都會碰到對于自身身份拿不準的現象。
首先,《條例》關于特許經營定義的規定中關于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是需要同時具備還是可以有選擇性的具備闡釋不清。導致很多企業捉摸不透,有關部門也沒有給出一個統一的說法。
經常為特許企業做顧問咨詢的中國政法大學特許經營中心常務副主任李維華博士也深有感觸。李維華告訴中國商報記者,無論是從國際經驗來看,還是從中國特許經營發展的實際來看,《條例》規定的經營資源應該采取選擇性具備較為合適。
李維華說,如果同時具備,那中國真正的特許企業就沒幾家了。“尤其其中關于專利的規定,目前又有幾家擁有啊。”
另外,某人表示,關于特許經營費用的問題也缺乏明確的界定。按照《條例》的規定,特許人不僅經營資源和經營模式同時具備,而且特許人和受許人還需要用合同約束,同時受許人還須向特許人支付特許經營費用的經營活動才算特許經營。但現實中卻不完全是這樣的。
據有關人士介紹,目前很多服裝銷售都采取了特許經營的模式,但真正收取特許經營費用的很少,它們更為普遍的做法是將利潤直接算在特許人向受許人的服裝批發成本中。如此一來,沒有了特許經營費用,它們是不是就不算特許經營了。
李維華說,盡管從各國關于特許經營的定義來看,特許經營費用都是一個必備的要素,但它不能作為一個獨立的判斷特許經營是與非的因素,要與其他因素結合起來判斷。
李維華告訴中國商報記者,特許經營費用一般包括加盟金、持續費(權益金、廣告基金)、其他費用(保證金、培訓費等)三大類,但在特許經營發展起步的階段,形式、手法錯綜復雜,如何認定的確也是個難題。
國外對特許企業的管理
誠然,特許經營在歐美國家已有近百年的歷史,特許經營也成其為一種非常成熟的商業運營模式。比較而言我國特許經營起步較晚,也就將近20年的歷史,有問題不可怕,關鍵在于如何吸取經驗和教訓,為己所用。
據某人介紹,特許經營覆蓋領域廣泛,而且形式多樣,單純憑借一個定義就能涵蓋所有形式可能性不大。像在美國,它們在給出通常界定后,還明確規定汽車銷售、加油站以及商業機會不屬于特許經營的范疇。
有業內人士認為,這種方式也是值得借鑒的。但至于哪些適合納入特許經營范疇的領域,一定要結合中國的實際情況來界定。譬如服裝銷售,目前國內知名品牌本身就少,有很多采取特許經營模式的企業,除了品牌授權和同一店面外,其實壓根就沒有什么經營模式可言。
另外,北京東城區一位常年從事特許案件審理的法官也表示,現有特許經營備案制度尚存不足,欠缺對已經從事過特許經營企業的不良業績登記,導致很多個人股東在轉移資產后,注銷現有特許企業以逃避債務,之后又換一個名稱或經營內容重新進入特許行業。這種惡性循環不僅影響了特許經營行業的正常發展,亦會造成更多的社會個體卷入其中。
該法官建議,特許備案主管機關應積極探索特許經營的備案制度,建立不良特許企業的股東檔案,并建立全國查詢網絡,增加特許企業的透明度,從行政管理角度杜絕不良企業進入特許經營行業。
來源:中國商報 記者 王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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