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根大通前中國首席執行官方方在香港被拘捕
時間:[2014-05-21]????來 源: 華爾街見聞???? 作 者:特許編輯??點擊:
摩根大通前投資銀行亞洲區副主席及中國(香港)首席執行官方方
財新網援引兩獨立信息源稱,摩根大通前投資銀行亞洲區副主席及中國(香港)首席執行官方方早前已被香港廉政公署拘捕(Arrested),此次法律行動很可能與摩根大通(香港)中國團隊聘請高官子女獲取不正當利益有關。
消息人士指出,方方之后獲得保釋并被限制出境,還需要靜候和配合有關案件的調查與司法進展。
財新還稱,摩根大通亞洲投行部的(香港)中國團隊人人自危,紛紛聘請律師,應對未來的調查和司法。
據彭博新聞社3月獲得的一份內部備忘錄,今年3月方方從工作了12年的摩根大通離職。消息人士告訴彭博,當時正值美國調查摩根大通是否涉嫌在亞洲雇傭有政府背景人士以刺激其銀行業務。
根據1977年出臺的《海外反腐敗法》,美國企業不得為贏得業務向外國官員提供金錢或其它財務。
《華爾街日報》援引知情人士稱,方方在美國調查人員調查摩根大通及其員工是否違反該法的過程中成為關鍵人物。
“丑聞不斷發酵,總會有人要付出代價。”一位接近摩根大通的人士稍早前曾向財新記者表示。但聘用各類高官子女在各外資投行比比皆是。
另名投行高管指出,由于中國政府的腐敗加劇,裙帶關系復雜,高干子弟勝多,在中國的外資銀行內部價值觀和評估標準都發生了變化。該人士指出,盡管投行本身就是關系驅動型,海外投行也有雇傭高官子女的現象,如果是合格人才還好,但沒有像外資投行的中國團隊這樣,甚至有些投行在爭取獲得某項IPO前,直接雇傭客戶的子女,以獲取IPO承銷商的位置。外資投行在中國,“已經由量變,發生了質變”。
此次美國SEC的調查令美資投行在中國適應潛規則的行為備受挑戰。(本文有刪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