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斌挽起牛仔褲,小腿肌肉因為長期戴工字鐐銬,已經萎縮。記者 劉星攝
從看守所被無罪釋放后,念斌甚至有些不太會走路了:脫下加起來戴了6年的工字鐐銬,他一時還掌握不好身體的重心。逝去8年青春,生活對于重獲自由的念斌來說,反而變得如此陌生。
念斌投毒案,公安機關從立案到宣布破案只花了12天,但案子從“疑罪從有”到“疑罪從拖”再到“疑罪從無”,足足走了8年。
翻檢該案的司法材料不難發現,這起投毒案的關鍵證據皆存疑問,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的終審判決書幾乎沒有采信檢方關于中毒原因、投毒方式、毒物來源的任何證據,并認定念斌先后8次所作的有罪供訴內容不真實,甚至檢察院在這次庭審總結時都主動提到,案件“存在瑕疵”。但此前,同樣的證據已經先后4次宣判了念斌的死刑。
幸運的是,即使沒有亡者歸來和真兇自首,依靠家人、律師、媒體和最高法的“少殺、慎殺”,念斌最終還是等到了遲來的正義。
不幸的是,即使案件存在諸多明顯的程序瑕疵,正義也仍然遲到了,正如念斌的姐姐念建蘭對中國青年報記者所說:“我們找到了最好的律師,碰到了最好的專家,可是阻礙仍然這么大。”
被檢測扭轉的偵查方向
一直要等到2013年拿到原始數據,質問相關證人,念家才能證明,當初讓念斌成為犯罪嫌疑人的證據根本站不住腳。
福建平潭是大陸離臺灣島最近的地方,沿著能直航臺灣的海峽號高速客滾碼頭旁的小路一直向東,就來到了8年前的疑案事發地——平潭縣澳前鎮澳前村。
2006年,剛過30歲生日的念斌正打算去羅馬尼亞投奔親戚打點零工,他的兒子已經4歲。幾年前在和妻子結婚后,念斌選擇租了同村村民陳炎嬌的一間店鋪,賣些零食雜貨,日子看上去十分平淡。
念斌店鋪的隔壁是南賴村的丁云蝦,丁云蝦的丈夫死于2002年的一場海難,此后她一個人拉扯三個孩子,同樣租了陳炎嬌家的店鋪賣些雜食。丁、念都是當地的大姓,彼此間多有往來,念斌結婚時丁云蝦的弟弟曾經做過念斌的伴郎。
2006年7月28日13時40分,丁云蝦的公公俞兆發送來幾斤魷魚和雜魚,18時,丁云蝦、陳炎嬌兩家一同吃了青椒魷魚、炒雜魚和各自家的稀飯。當晚,兩家人開始出現不同程度的中毒現象,丁云蝦的一對兒女俞攀、俞悅當天因搶救無效死亡。
多人中毒兩人死亡,市縣兩級公安迅速成立了聯合專案組。事發當天,警方在死者二樓住戶的房間中找到了四包毒鼠強和一瓶液體老鼠藥,而該住戶陳某某在接受警方調查時還曾一度暈倒。在警方最初的案情分析中,作案時間被定為魷魚送來后直到晚飯前,而陳某某恰好有作案時間。
但幾份關鍵的法醫檢測報告推翻了這一設想:7月29日,福建省刑警總隊經過化驗排除了毒鼠強鼠藥的可能性,并在兩死者的嘔吐物、尿液、血液中檢出了氟乙酸鹽鼠藥。
由于鼠藥不對,樓上租戶被排除了嫌疑。“這個檢測是最關鍵的,因為這個檢測,作為鄰居的念斌就成為第一懷疑對象了。”念斌的辯護律師斯偉江說。
根據念斌案的預審卷和警方多次作出的《情況說明》,這次檢測后,專案組“以投毒殺人為偵查方向”,由于此后念斌店鋪通往丁云蝦廚房門的門把手被檢出氟乙酸鹽,且念斌神色異常,沒能通過測謊,遂被列為偵查對象留置盤問。
可無論是這幾份關鍵的鑒定,還是確定了念斌嫌疑的門把手,都最終被證實存在巨大的問題。
2013年7月,檢方第一次提供了鑒定所使用的原始質譜圖。所謂質譜圖,即毒物檢驗中檢測物的離子被分離后,被檢測器檢測并記錄下來、經計算機處理后形成的圖。這是用以分析檢測物是否是含有毒物、何種毒物的依據。
經過香港、北京兩地專家的比對,幾份曾扭轉偵查方向的鑒定報告存在嚴重問題:檢測時曾將樣本圖樣當做檢驗物檢測圖樣,同一份質譜圖,既被充當心血樣本,又與死者嘔吐物的質譜圖相同。此外,嘔吐物、尿液、血液的檢測均未按照規范操作,有“被污染的可能性”。
門把手檢測物的提取時間曾有過改動,即從“2006年8月8日”改為“7月31日”,而8月8日正是念斌作出有罪供訴的時間。
當年偵查此案,并負責出具《情況說明》及在委托書上簽字的警察翁其峰終于在2013年出庭作證。他當庭稱,改日期是“支隊長讓改的”,并且否認了《情況說明》,表示門把手沒有為破案提供偵查方向,門把手是念斌招供后才看到的。
“我只能承認了”
通觀最有力的直接證據,還是念斌自己在8月8日作出的有罪供訴。
“測謊以后,他們就把我的手拷在牢籠邊上。刑警大隊長說,按他所說的作案過程去承認,‘不然把你老婆也抓起來’。”
回憶審訊的細節時,念斌的聲音開始變得急促。這是念斌被釋放后的第二天,他穿著家人為沖喜特意準備的紅色T恤,被一群記者圍在中間。出來后,念斌終于有了能不被打斷地敘述自己經歷的機會。
念斌案發時,正值“命案必破”口號喊得最響亮的時期。念斌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最初他不愿認罪,辦案人員就把他帶到隔壁房間,吊到窗戶上,用鐵棍打,并用長長的竹簽使勁往肋骨的縫隙插,“我當時也哭,可是沒有人可憐我”。
當天晚上,念斌被連夜突擊審訊,其間念斌一度咬舌自殺。后來,參與審訊的警察在法庭上說,他們只是在給念斌做思想工作,這遭到斯偉江律師的當庭質問,“是什么樣的思想工作,能夠把人做得咬舌自盡?”
即便如此,念斌仍未認罪。案卷顯示,由于留置審查至深夜仍未突破,一些偵查人員也認為對念斌的懷疑不足,但警方研究后還是認為“不能輕易放棄”。
8月8日,念斌最終作出了有罪供訴。念斌向中國青年報記者回憶說,對方一開始說認了只會判兩三年:“我有一個不幸的家庭,我兒子那么小。8月7日那么痛苦,我都沒有按他說的做,他就用親情來逼我,當時我實在受不了了。我是一個男人,是一家之主,只能去承擔,我和我老婆總要有一個人留在這里照顧兒子。我只能承認了。”
而念斌的“作案過程”也逐漸清晰起來:因為記恨丁云蝦搶了自己一包煙的生意,念斌產生了投放鼠藥讓丁云蝦吃了肚子痛、拉稀的念頭,27日凌晨1時,念斌把半包鼠藥倒在礦泉水瓶里,潛入其食雜店后丁家廚房,將水從壺嘴倒入燒水鋁壺的水里,剩下的半包鼠藥和兌水用的礦泉水瓶則被扔入門口垃圾筐,當天,鋁壺里的水被做了魷魚和丁家的稀飯,這最終導致兩人死亡。
念斌認罪兩天后,警方在澳前村公開宣布了這一結果,當時數百名村民圍觀,隨后念斌和父母及姐姐一起住的家遭到了打砸。
8月21日,當地媒體刊出報道《7月下旬至今警方攻克9起命案 8月份命案全破獲》,9起通報案例中,排在第一位的就是“平潭7·27投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