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委研究中心主任楚序平
本文轉自自微信公共號“財經十一人”
施智梁/文
《財經》:外界一直認為國資委在這輪國企改革中動作慢了,是不是國資委不太愿意進行自我革命?財政部、發改委等多個國企改革相關部委都呼吁國資委簡政放權,國資委存在哪些顧慮?
楚序平:國資委本來就是為改革而生。國資委是世界上獨一無二的機構,成立之初就充滿了改革創新的內在精神稟賦,在挑戰和探索中履行企業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當時的委領導李榮融就提出,國資委把握出資人定位,必須做到不缺位、不錯位、不越位,不當婆婆加老板,國資委不要審批權,不干預企業生產經營。新體制釋放了新活力,國有企業邁入了快速發展的快車道。
十八大特別是十八屆三中全會以來,國資委高度重視國資委自身的改革,國資委領導在討論國資體制改革中多次強調,國資委自身沒有特殊利益,要勇于自我革命、保持與生俱來的改革活力和動力。目前,國資委的簡政放權已經進行了多次深入的研究,很快會出臺簡政放權新政,放權比例將超過三分之一。
《財經》:自我革命的目標是什么?
楚序平:制度改革也好,簡政放權也好,最為關鍵的是按照三中全會提出的建立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這個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完善國有資產管理制度,實現國有企業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國有企業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包括公有制經濟價值觀體系、國家所有權制度、委托代理制度、國有企業法人治理制度、激勵約束制度等一整套緊密相連、相互協調的體制機制、法律法規安排。國有企業治理能力現代化是在制度框架內協調發揮制度優勢、搞好國有企業的綜合能力,包括國有企業發展動力、內生活力、創新驅動等各個方面。簡政放權,必須在這個總目標下進行。
《財經》:國資委正在嘗試把權力下放到企業,國資委層面該管什么事?不該管什么事?
楚序平:國資委就該管資本該管的事。怎么以管資本為主?有人認為, 管資本為主就是只管所投資資本的回報,資本回報高了就多投,資本回報少了就不投。這種觀點混淆了國有出資人與一般財務投資人的區別,不符合實際,也行不通。國有資產必須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不能在一片改革聲浪中把國有資產變成謀取暴利的機會,該管的就必須管住。更重要的是,我國是社會主義國家,必須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三中全會明確提出,國有資本服務于國家戰略目標,更多投向關系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重點提供公共服務、發展重要前瞻性戰略性產業、保護生態環境、支持科技進步、保障國家安全。這決定了國有資本不是普通的財務投資者或者戰略投資者,而要成為體現國家意志的積極有為的大股東。這就要求出資人機構在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開的基礎上,按照《公司法》、《企業國有資產法》等法律法規,依法履行股東身份權、參與重大決策權、選擇監督管理者權、資產收益權、處置權等權利,該履行的職責不能缺位。
放開管資本之外的權。簡政放權的根本目的,是通過改革創新,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實現國有企業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使國有企業真正成為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合格主體。過去由于各種原因,國資委還管了一些不該管的、可管可不管的事情。要按照三中全會精神,加快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依法把握出資人職能,切實落實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開,把《公司法》賦予企業的權力徹底還權給企業。為此,必須清理這些年自我衍生、超出出資人職責的職能,徹底進行管理事項的立、改、廢,把行政色彩濃的審批、檢查、評比等盡可能取消和減少,更多采取法律和市場化監管方式,以增強國有企業的活力、控制力和影響力。
《財經》:國家層面是否需要進一步明確可供混合的“負面清單”,讓國有企業有更大的混合空間?
楚序平:混合所有制,是社會各界關心的一個重大問題。確實有人提出,國企應“不與民爭利”,進而要求制定“產業負面清單”,要求國有經濟退出完全競爭領域。首先,“與民爭利”這個說法荒謬。國有企業資產屬于全國人民,本身就是最大的“民有企業”。國有企業“與民爭利”這種說法,缺乏嚴密的邏輯推演,不能自圓其說,概念自相矛盾,內里謬誤百出,既缺乏周密的邏輯自洽,更不符合中國現實,是典型的偽理論、偽道理。
其次,國有經濟退出競爭性領域違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是錯誤的。競爭和壟斷是市場經濟的常態,只要不存在準入限制,所有行業都可能是競爭的。要求國有企業退出競爭性領域,不符合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三中全會《決定》明確提出,要準確界定不同國有企業功能,國有資本加大對公益性企業的投入,服務于國家戰略目標,更多投向關系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重點提供公共服務、發展重要前瞻性戰略性產業、保護生態環境、支持科技進步、保障國家安全。這其中多數都是競爭性領域。在市場經濟高度發達的今天,沒有什么行業不是充滿競爭的。要求國有企業退出競爭性領域,必然導致國有經濟退出所有經濟領域,其本質就是徹底私有化。
再次,發展混合所有制不適合所謂“負面清單”。三中全會決定說得很明確,發展混合所有制,目的要探索基本經濟制度的實現形式,放大國有資本功能,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提高國有企業競爭力。只要符合這個目標,都可以混合,反之就不能混合。發展混合所有制與搞好國有企業是有機統一的,不能把二者割裂開來,不能為了混合而混合,更不能開列一個所謂“清單”,導致國有經濟的大規模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