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騎車經過現蕭縣縣政府。近期,安徽蕭縣80多名領導干部被免職。楊一 澎湃資料
原縣委書記毋保良2012年3月被“雙規”,安徽省高院最近最終裁定維持原判:對毋保良非法收受他人1900萬余元財物,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從縣級領導到科級干部,每逢年節“爭先恐后”“成群結隊”給縣委書記送禮;縣委書記從“半推半就”到“習以為常”,再到“誰不來送不放心”,并“邊收禮邊交公”以避責。雙方均稱對當地的“風氣”感到“無奈”:“不收不送,工作不好開展”。
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近期對已爭議兩年之久的蕭縣原縣委書記毋保良案做出終審裁定,蕭縣80多名“送禮干部”也被免職。
“人情來往”年年送,“成群結隊”半公開
近期,安徽蕭縣80多名領導干部被免職:從縣政協主席、副主席、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副縣長等數名縣領導班子成員,到財政局長、交通局長、教育局長等十幾名縣直單位領導;全縣23個鄉鎮,近20名黨政“一把手”被免。
這些干部的“落馬”都與一個人有關:原縣委書記毋保良。自2012年3月被“雙規”,毋保良案經歷了漫長的司法程序。安徽省高院最近最終裁定維持原判:對毋保良非法收受他人1900萬余元財物,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在對毋保良的起訴書上,向其送禮的人員多達近300名,公職人員占一半以上。這些“送禮干部”又分三類:第一類是向毋保良行賄且自身亦有貪腐行為的干部,如蕭縣原公安局長單嚴法,已另案處理;第二類是曾行賄但數額不大,且能主動交代的干部;第三類干部,法院審理認為,他們為“聯絡感情、處好關系”在年節時送給毋保良“金額不大”的財物,雖不排除有謀求關照之意,但直至案發也未提出明確請托事項,故認定為“非法禮金”,但不以犯罪論處,此類款項不計入行賄數額。
蕭縣被免職的80多名干部,屬于后兩種情形,尤以第三類為多。
辦案人員介紹,蕭縣“干部送禮”有四大特點:一是人數多、涉及面廣,送禮者從縣領導班子成員到縣直、鄉鎮領導,乃至退休干部;二是多集中在過節、婚嫁,以“人情來往”為名;三是次數多、時間跨度長,不少人送禮持續5年以上,有的從毋保良2003年來蕭縣任職直至2012年“出事”,“年年送”;四是“半公開化”,年節送禮成慣例,不少干部送禮時“成群結隊”,有一名干部曾3次與其他干部“結伴而行”,共同送給毋保良4.8萬元。
“套關系”“隨大流”,毋保良10年收禮1000多次
“有事”送禮,沒有“請托事項”為何也要送禮?蕭縣多名“送禮干部”說,一方面為了和毋保良“套近乎、搞好關系、工作中得到關照”,另一方面則是“隨大流”:“春節、中秋節,各單位都這么做”,不少人是“代表單位送禮”,費用由單位報銷。
“蕭縣當時就這個風氣,大家都送,我不送不好。”一些被免職干部感到“委屈”,尤其有些人“只送過三五千”,更認為“處理過重”。
毋保良這樣描述蕭縣的“送禮成風”:“我在任縣長、書記期間,每逢春節和中秋節只要在辦公室,許多鄉鎮和縣直機關負責人就會以匯報工作名義送錢。辦公室送不掉就送到家里,節前送不掉的就節后送,一次送不掉就多次送,反復送,直至送掉為止。有幾個干部給我送錢,送一次退一次,退一次就再送一次,反反復復達五六次之多。”
法院認定,毋保良10年中收禮1000多次,這客觀上有外部風氣影響,但其思想深處對“送禮風氣”的“屈從”“順應”乃至“利用”才是主因。
現年54歲的毋保良,早年畢業于南京航空學院,后曾任安徽宿州一家酒廠負責人,使這家長期虧損的國企起死回生,成為利稅大戶。1999年,毋保良受重用擔任宿州市埇橋區副區長,正是在這個崗位上的“受挫”,影響了其對“風氣”的認識。
當時,作為有學歷、有能力、有業績的年輕干部,前途看好的毋保良卻意外落選區委常委,據稱被評價為“不合群、威信不高”。
辦案人員介紹,2003年,毋保良調任蕭縣常務副縣長,為吸取落選“教訓”,他努力和各級干部搞好關系,將吃吃喝喝、請請送送作為密切上下級關系、搞好工作、提升威信的途徑,在“一團和氣”的氛圍中開始了受賄行為。
2007年后,毋保良先后升任蕭縣縣長、縣委書記,仕途順遂讓他嘗到了送禮的“甜頭”,以至后來認為這是一種“關系的證明”。其自述,有的干部節日期間沒來送禮,他還會懷疑是不是對自己有意見,“直到這個干部節后補上禮金,我才放下心來。”
蕭縣一位曾給毋保良送禮的干部告訴記者,對當地不少干部來說,縣委書記收不收自己的禮、收多少,某種意義上已成為是否被看成“自己人”“兄弟”,是否被核心權力圈接納,乃至有沒有發展前途的象征。
腐敗中的“搖擺心態”:“邊收邊交”以避責
毋保良收禮有一大特點,即“邊收邊交”。從2006年到2012年,他先后將收受的1790萬元交存到縣招商局和縣委辦,用于公務開支。辦案中,這部分款項“算不算受賄”成為爭議焦點。
法院分析認為,毋保良歷年“收”和“交”的時間、金額均對不上,也未及時交到紀檢部門、廉政賬戶,而是交到便于控制的下級部門,且知情者極少。綜合來看,毋保良形成受賄罪的所有要件,至于他將部分收受財物用于辦公,屬于犯罪既遂后對贓款的一種處理方式,不影響定性,只作為量刑時酌情考慮的因素。
這種看似不合情理的“邊收邊交”,實為毋保良面對腐敗風氣時“搖擺心態”的產物。他解釋,任職后期權力增大,收禮越來越多,內心也愈發恐懼。在貪婪、恐懼和僥幸三種復雜心態斗爭下,想出了一套逃避打擊、掩人耳目、自我安慰的辦法。
既然上交,為何不交到紀檢部門?毋保良親屬稱,“他擔心如果公開交到紀委,打破了 潛規則 ,會暗中被孤立,影響工作和個人發展。”
據悉,2012年春節前,聽聞組織上正在調查其問題,毋保良召開全縣干部廉政會,表態堅拒收禮。“結果,往年他每個春節能收幾百萬,那年只收了8萬元。”辦案人員說。
采訪中,多名干部、群眾介紹,“送禮風”不僅“刮倒了”一批干部,還“刮亂”了很多東西。
——干部價值取向。一些“送錢干部”優先得到提拔重用,“干得好不如送得多”,挫傷許多干部的積極性和進取心。
——社會風氣。“事事錢開路”觀念泛濫,許多人辦事時首先想到的不是政策、法規,而是給誰送錢、送多少錢才能“拿下”。
——社會矛盾。干部“拿人手短”,不敢直面解決矛盾和問題,導致一些社會矛盾“越拖越大”。
——社會治安。蕭縣一些公安干警受腐敗思潮影響,在升官發財上挖空心思,不思工作,社會治安較亂,發案率高、命案積案多。
中央黨校政法教研部教授林喆認為,所謂“腐敗風氣”都是人為產生的,“身不由己”是腐敗干部脫責的借口。“干部向領導送禮,不管是短期、長期投資,一定是有所求;領導收禮的根本原因只有一個:貪欲。對腐敗必須 零容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