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公安 官微截屏
李輝峰稱,在和西安警察的拉扯中,他的衣服被扯破。
8月5日凌晨1點47分,西安市公安局蓮湖分局官微發布消息稱,“洛陽交警在蓮湖分局北院門派出所被留置一事,蓮湖分局決定,對值班副所長呂勇、值班民警白晉襄停止執行職務,接受組織調查。”
此前的4日下午18時許,澎湃新聞報道了河南洛陽警察李輝峰在網上發帖投訴西安市一派出所之事。
據李輝峰介紹,7月26日晚,他在西安游玩時因同行友人手機丟失而報警。在等待當地警察出警過程,李輝峰還抓了一個小偷。
之后,在西安市蓮湖區北院門派出所內,李輝峰因不滿該所警察接警態度,說了一句“我靠”,引發他與該所警察發生肢體沖突并被扣留20小時。
就李輝峰所述內容,澎湃新聞采訪西安市公安局蓮湖分局時,該局并未回應。
報道刊發后,陜西省公安廳、西安市公安局及西安網信辦等多個部門官微被大量網友“圍觀吐槽”。
西安市司法局官微在4日晚10點左右發布微博稱, “你們艾特我的一些事情我已看到,雖然跟司法局無關,但仍請耐心等調查結果,有消息第一時間告訴大家,稍安勿躁。”
最終,在5日凌晨1點47分,西安蓮湖警方通過官微發布了針對此事的處理情況,涉事派出所兩名警察被停職接受調查。
事件回顧:
近日,網上熱傳一則帖文,該文主要內容為“洛陽警察在西安抓賊,反被西安警察扣留20小時”。發帖人自稱是河南洛陽市公安局警察李輝峰,他在帖文中寫道,自己抓賊并被帶到西安北院門派出所,只因說了一句“我靠”就被北院門派出所一名警察動手打了且扣留了20小時。
8月4日下午,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聯系到李輝峰。據他介紹,他的公職身份是洛陽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站大隊警察,警號為026912,網上流傳的帖文確實是他所發。
據李輝峰介紹,7月26日晚9點左右,他們一行人在西安鐘樓附近游玩過程中,同行的陳女士手機被偷。隨后,李輝峰幫陳女士報了警,并應警方要求在西安北大街和西華門十字西南角等待。在此過程中,他發現一名女性小偷在偷另一女子的手機,遂上前將小偷抓獲,并亮明身份。
此后,有兩男一女前來試圖搭救李輝峰抓獲的小偷,經周邊群眾協助,對方未能得逞。西安當地警方到場后,將李輝峰、失主陳女士及疑似小偷的兩男兩女帶回西安市公安局蓮湖分局北院門派出所。在派出所,李輝峰也向西安警察表明了自己的身份。
期間,先后又有三位失主來派出所報警。讓李輝峰不滿的是,北院門派出所值班警察態度消極,“有一個失主說他手機已經定位,就問警察能不能出去幫忙找下手機,但是無人理睬。值班警察白晉襄跟我打官腔,說走程序什么的。”
“我看是這種情況,覺得找不回手機了,就準備離開。走到門口的時候,我對著墻說了句口頭禪‘我靠’。”據李輝峰介紹,“白晉襄當時就發飆了,沖上來抓住我說非要把關起來不可,警察也不行。”
“衣服都給我扯爛了,后來他們又來了幾個警察把我往走廊里帶,白晉襄就從后面沖上來打了我一拳,我也回了他一拳。”李輝峰表示,后來他被關進了北院門派出所候留室,“我的鑰匙、手機、皮帶都被他們暫扣了。當時我被關在候留室外屋,隔著鐵門的里屋就是小偷。但警察就當著小偷的面,問我的姓名家庭住址等個人情況。”
據李輝峰介紹,在他被扣留期間,沒有坐的地方,也沒有吃飯,而小偷有吃有喝還有煙抽,“小偷有墊子睡,但我要個凳子他們都不給我,只好在地板上坐了一晚,到現在腰還疼。”
在此期間,李輝峰的朋友向西安市公安局督察部門投訴。7月27日早上9點多,有督察人員前來了解情況,但直到下午5點多,李輝峰才得以獲釋,總共被關了20個小時左右。
李輝峰說:“他們所長給我說民警工作難免有些失誤,但雙方都動手了,要處理的話,雙方都得處理。我考慮我們一起的還有小孩,耗不起,就假裝同意和解,然后離開了。”
澎湃新聞致電北院門派出所所長核實李輝峰所說上述內容,但對方表示采訪需聯系分局宣傳科。隨后,澎湃新聞先后致電西安市公安局蓮湖分局宣傳科兩位負責人,但對方均未接聽電話。
據李輝峰介紹,他回到洛陽后,越想越覺得委屈,在查閱相關法律文書后,確認西安警方的做法涉嫌違法,才在8月3日將這次經歷在網上曝光。“今天早上北院門派出所所長打電話問我是不是我發的帖子,說有什么事情可以通過組織、領導協調處理。但我現在就希望有關部門能依法處理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