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和媽同時落水先救誰?24日晚上8時,司法部網站公布了今年國家司法考試的參考答案:女友和媽同時遇險,先救媽是對的!
今年國家司法考試的第52題是多項選擇題,涉及到了女友與媽同時遇險先救誰的問題,考查的卻是不作為犯罪,不過場景變換了,這次不是落水,而是遇到火災。
第52題的題目是:“關于不作為犯罪,下列哪些選項是正確的?”并給出了四個備選答案:
A.兒童在公共游泳池溺水時,其父甲、救生員乙均故意不救助。甲、乙均成立不作為犯罪
B.在離婚訴訟期間,丈夫誤認為自己無義務救助落水的妻子,致妻子溺水身亡的,成立過失的不作為犯罪
C.甲在火災之際,能救出母親,但為救出女友而未救出母親。如無排除犯罪的事由,甲構成不作為犯罪
D.甲向乙的咖啡投毒,看到乙喝了幾口后將咖啡遞給丙,因擔心罪行敗露,甲未阻止丙喝咖啡,導致乙、丙均死亡。甲對乙是作為犯罪,對丙是不作為犯罪
司法部公布的參考答案是:ACD。
也就是說,女友和媽同時遇險,只能救出一人的時候,國家要求你救媽!
北京師范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副教授、中國刑法研究所副所長彭新林表示,甲對女友只有道義上而沒有法律上的救助義務,所以如果先救其母,女友死亡的,不構成犯罪,反之,如果先救女友而母親死亡的,構成不作為犯罪。
北京市盈科(廣州)律師事務所刑事部主任丁一元也表示,甲對母親有贍養義務,不救則涉嫌遺棄罪,而對女友則沒有法律上的救助義務。另外,如果先救女友而沒能救出母親,“重色輕母”也不合道德、情理!
但如果甲的母親和老婆同時遇險,先救誰“安全”呢?因為甲對兩者分別負有救助、扶助義務,所以甲就得抓緊時間努力救人了!
記者查閱相關資料,發現不作為犯罪的定義存在爭議,目前相對來說接受較廣的定義是:不作為是相對于作為而言的,指行為人負有實施某種積極行為的特定的法律義務,并且能夠實行而不實行的行為。簡單概括不作為犯罪,就是“應為、能為而不為”。比如遺棄罪,拒不救援友鄰部隊罪等。
丁一元向記者舉例說,公安干警在遇到歹徒向群眾行兇時,袖手旁觀,無動于衷,造成了嚴重后果,那么該公安干警就構成了不作為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