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綿陽市民包先生一行8人,乘坐祥鵬航空公司航班,從綿陽飛往三亞。在機上,包先生花費315元購買了7份航空餐,其中一份出現霉變現象。事發后,包先生與祥鵬航空公司協商處理,航空公司給出了包括補償霉變食物原價20倍金額的兩套賠償方案,但雙方并未達成一致。
8月7日下午,記者聯系到了已經回川的包先生。他告訴記者,事發當天,他和朋友一行8人,乘坐祥鵬航空公司航班號8L9719次飛機,從綿陽飛往三亞旅游。
“飛行途中,乘務員開始向大家推銷航空食品,咨詢朋友后,我購買了7份航空餐食,每份為45元,共計315元。”包先生回憶說,當時機上至少有40人左右購買這一批次盒飯。
拆開航空餐后,包先生發現其中一份盒飯霉變無法食用,立即叫同行人員停止食用,并當即與乘務員進行溝通。“看到盒飯發生霉變后,航空公司乘務員答應更換其中有霉變這份盒飯,其他6份由于已經食用拒絕更換。”包先生說,而后他與一名孫姓乘務長進行交涉,被告知事后解決。
因涉及飛機上食品安全衛生問題,包先生訴求為拒絕退款,要求必須由航空公司對消費者做出相應的解釋和賠償。“有提出精神損失費和其他損失,要求8個人總賠償10萬。”
針對此事,記者聯系到了祥鵬航空售后一名李姓工作人人員,他表示航空餐出現霉變事情屬實,目前雙方正在協商解決此事。“出現類似情況,我們都是有規定的,按照食品安全法等要求,我們提出了兩個解決方案。”該負責人表示,一種是出現霉變的食物賠償原價的10倍,另外六份原價賠償;第二種是針對其中出現霉變的航空餐賠償購買價的20倍價格。
“對方(包先生)要求的賠償金額太大,提出10萬的賠償金,我們不能接受,目前正在協商中。”該負責人稱,本周內將給包先生一個最終答復,如仍不能達成一致,將按照流程處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