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夫妻、父子、兄妹、朋友等名義開設的店鋪能否當然視為特許人的直營店
時間:[2018-02-06]????來 源:未知???? 作 者:特許經營項目組??點擊:
問:以夫妻、父子、兄妹、朋友等名義開設的店鋪能否當然視為特許人的直營店?
答:根據我國《婚姻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生產、經營的收益歸夫妻共同所有,夫妻有平等的處理權,這是一種法定共有權,故在可以將個體工商戶的店鋪視作新成立公司的直營店的前提下,夫(或妻)作為業主的門店可以視為以妻(或夫)作為法定代表人設立的公司的直營店;由于父子、兄妹、朋友等關系間不存在必然的法律意義上的財產共有權,其中一方開設的店鋪不能當然視為另一方設立的公司的直營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