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許人應當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如何“備案”,不備案的后果有哪些?
時間:[2019-07-10]????來 源:未知???? 作 者:特許經營第一網??點擊:
問:特許人應當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如何“備案”,不備案的后果有哪些?
答:備案的法律依據。根據《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八條的規定,特許人應在首次簽訂特許經營合同之日起15日內申請向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備案的部門。如經營范圍在省級區域內的,應向省級政府的商務主管部門備案;如經營的區域為跨省級的,應向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備案的資料。特許人應向商務主管部門提交“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特許經營合同樣本、特許經營操作手冊、市場計劃書、經營資質材料”等材料。
不備案的后果。特許人不按照規定備案的,可以責令限期備案并處1至5萬元罰款;如逾期仍不備案的,可處5萬以上至10萬元的罰款并公告。
【律師評析】《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八條的規定的特許人“備案”制度,系屬于管理性強制法律規范,特許人未按照規定“備案”,一般不影響特許經營合同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