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準確界定商業特許經營備案行為的性質?它是行政許可行為嗎?
時間:[2019-08-13]????來 源:未知???? 作 者:特許經營第一網??點擊:
問:如何準確界定商業特許經營備案行為的性質?它是行政許可行為嗎?
解答:關于備案的性質,實踐中很多社會公眾將其理解為是一種行政許可行為,即特許人只有通過商業特許經營備案,才具備特許經營資質;同時,通過備案的企業必然符合《條例》規定,其經營行為一定合法。對此,需要明確的是:確立商業特許經營備案制度的宗旨與《條例》的立法背景相吻合,均由于特許經營活動存在復雜性,并且中國的特許經營市場剛剛起步,需要政府對特許經營活動進行一定的監督管理,以維護市場秩序,穩定社會經濟行為。
商業特許經營備案制度的施行便于商務主管部門及時了解、掌握特許人的有關情況,有針對性地對特許經營活動進行規范、監督,也有助于潛在的投資者了解特許人的基本情況,作出恰當的投資決策,同時有利于形成對特許人的社會監督。在了解上述制度設立背景的同時,也必須了解制度施行的初衷,是為了根本實現促進商業特許經營健康、有序發展,維護正常的市場交易秩序。
鑒此,為鼓勵特許經營活動的長足發展,加快中小企業、個人走上致富之路,《條例》對于特許人開展特許經營活動并未實行“審批制”。備案并不屬于事前的行政許可行為,其性質僅僅是一種告知性、公示性的事后確認的具體行政行為:通過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促使特許人申報備案,將特許人的相關信息予以公示,使特許人處于公眾及行政機關的監督之下,借以影響特許人的經營行為,其根本目的是為了規范特許經營行業發展,保障特許經營秩序的公平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