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合同糾紛中公司名字與蓋章不一致怎么辦?
時間:[2020-06-08]????來 源:未知???? 作 者:特許經營第一網??點擊:
問:加盟合同糾紛中公司名字與蓋章不一致怎么辦?
律師解答:按實際履行合同義務的公司為被告。如下面這個案件,合同上寫的廣州星某品牌公司,蓋章又是北京星某公司廣州分公司,品牌授權書上的蓋章也是廣州星某品牌公司,且北京星某公司廣州分公司未注冊。法院最終認定廣州星某品牌公司為被告。
判決書節選:
此外,涉案《星某合作協議書》上顯示的甲方名稱為廣州星某品牌公司,合同簽章處為北京星某公司廣州分公司的印章,但記載的公司地址與廣州星某品牌公司的工商登記地址基本一致,且葉某取得的“星某”品牌項目經營權的《品牌授權書》是廣州星某品牌公司出具的,加之北京星某公司廣州分公司、廣州星某品牌公司企業名稱中的主要字號亦基本一致,由此可見,北京星某公司廣州分公司與廣州星某品牌公司雖然為各自獨立的主體,但實際是共同經營和管理“星某”品牌項目,故廣州星某品牌公司應與北京星某廣州分公司共同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因北京星某公司廣州分公司不具備法人資格,其違約責任應由其總公司北京星某公司承擔。廣州星某品牌公司認為其并非本案適格被告,不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的抗辯意見,于法無據,一審法院不予采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