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玉彥 趙得超 文
城市是市場經濟快速發展的載體,進一步深化改革,搞好城市資產經營,增強城市資產整合、營運能力,拓展城市建設融資渠道,加快城市化進程,具有重要意義。
進一步提高對城市資產經營的認識。城市資產,是城市建設發展過程中形成的各類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的總稱。有形資產包括城市土地、基礎設施、公用設施、環境設施、旅游設施及其附屬物等,無形資產包括開發權、使用權、經營權、冠名權、廣告權等相關權益。長期以來,城市資產經營沒有得到足夠重視,城市土地資產的市場配置比例低,行政事業單位占用資產比重大,利用率不高,閑置浪費嚴重,應由政府取得的大量土地收益流失嚴重。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市場化程度不高,存量資產效益沒有得到充分發揮;城市建設投資渠道狹窄,資金短缺問題長期制約著城市發展。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和城市建設體制改革的深入,解決城市建設資金不足問題尤為迫切,搞好城市資產經營勢在必行。
切實搞好城市土地資產經營。依法全面推行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充分發揮城市土地資產的效益。城市的各類資產都以土地和空間為體載。必須強化城市規劃的調控作用,在嚴格控制城市用地規模的前提下,對城市土地利用、各項建設進行統籌安排。除法律法規規定可以繼續實行劃撥用地外,無論新增建設用地還是存量劃撥土地,都必須通過政府出讓、租賃、作價出資或入股等方式納入有償使用軌道,增加政府的土地收益。
建立國有土地儲備制度,完善政府壟斷的城市建設用地供應體制。在市和縣城規劃區范圍內,政府要壟斷土地一級市場。對城市郊區的集體土地要分批次實行統一征用,對城市建設區的閑置和低效利用土地、舊城改造用地等要有計劃地統一收回或收購,依法納入政府儲備。
大力推行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商業、金融、旅游、娛樂及經營性房地產開發等建設項目用地,同一塊土地有兩個以上意向用地者,一律依法實行公開招標、拍賣。對城市存量土地,要進行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提高存量土地的收益。嚴格控制協議出讓土地的范圍,協議出讓土地的,必須在地價評估的基礎上,集體審核并向社會公開。政府組織的招商引資項目用地,屬于高新技術項目的,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優惠,但不得以低于協議出讓土地最低限價出讓。
通過土地的市場經營,籌集更多的資金,加快城市基礎設施建設。
大力推進城市基礎設施資產經營。積極推行城市基礎建設市場化,優化增量資產。按照誰投資、誰經營、誰受益、誰承擔風險的原則,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可以采取獨資、合資、合作等多種形式,吸引國內外投資者參與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經營;也可以采用BOT(建設——經營——轉讓)方式建設經營城市基礎設施。城市道路、橋梁、停車場、路燈、供水、排水、供氣、供熱、公共客運交通、園林綠化、公共廁所、污水處理、垃圾處理等設施的建設經營,都可以實行公開向社會招標。都可以吸納企業、民間和外資進入,中標者成為投資主體,對項目的策劃、資金籌措、建設實施、管理運營實行全過程負責,并享有一定期限的收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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