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外高速公路管理的基本模式
1.中央政府直管模式。由中央政府直接投資、建設和管理高速公路比較少,主要是國家或者聯邦所有的少數不收費高速公路。例如,意大利的不收費高速公路,由國家公共事務工程部管理,約占該國高速公路里程的10%。又如,法國除90%按照特許經營方式修建高速公路外的不收費高速公路,由中央政府直接投資興建和直接管理。該模式基本特點是:中央政府所有,規模不大,直接投資修建,且不收費。
2.國家高速公路由國家授權地方政府管理模式。西方國家的國家高速公路以不收費高速公路為主的,大都采用這種做法。例如,美國的州際公路系統,一般是由聯邦公路局規劃,各州負責本轄區的項目實施及運營管理。在建設投入上,聯邦資助90%,所在州承擔10%。但具體管理由各州負責,執行聯邦法律;聯邦政府設有專門派出機構負責監管、協調與技術指導。
3.由國家授權特許經營公司管理模式。法國、意大利和西班牙等歐洲國家,形成了以特許經營為特色的高速公路建設和管理模式。例如,法國的公共工程、運輸和旅游部對高速公路特許經營公司負有直接責任,作為國家控股方,與特許經營公司簽訂高速公路特許經營合同,任命特許經營公司董事長,協調建設貸款,提供貸款擔保以及補助建設資金等。高速公路特許經營機構的主要職能是投資建設并經營管理收費高速公路,包括高速公路項目的前期工作、投資、設計、施工、收費、養護和管理等;其資金來源主要是公司自有資金、發行公債、中央政府給予的預付款和地方政府給予的無償補助金等。
4.集權式的特殊法人管理模式。集權式的特殊法人管理模式以日本最為典型。日本高速公路基本都是收費高速公路,其建設與管理是以道路公團的形式組織實施,它是中央集權性質的半民半官的特殊法人,其主要領導人由國土建設省任命或認可,預算和計劃需由國土建設省批準。道路公團在行政上分總部、地方局和管理事務所*。
二、國外高速公路管理的共性特征
從上述國外高速公路管理模式及其特征中,可以發現,一是各國政府均在高速公路建設和管理中發揮著主導作用;二是各種模式都有相對應的資金來源與使用制度;三是在高速公路的規劃、投融資、建設、運營、收益和監督管理方面,都有一套較完整和成熟的法律法規作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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