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陳列指以產品為主體,運用一定藝術方法和技巧,借助一定的道具,將產品按銷售者的經營思想及要求,有規律地擺設、展示、以方便顧客購買,提高銷售效率的重要的宣傳手段,是銷售產業廣告的主要形式。合理地陳列商品可以起到展示商品、刺激銷售、方便購買、節約空間、美化購物環境等各種重要作用。
通過視覺來打動顧客的效果是非常顯著的,商品陳列的優劣決定著顧客對店鋪的第一印象,使賣場的整體看上去整齊、美觀是賣場陳列的基本思想。陳列還要富有變化,不同陳列方式相互對照的效果的好與壞,在一定程度上左右著商品的銷售數量,要充分地將這些基本思想融入到貨架、端頭、平臺等各種陳列用具的商品陳列中去。
連鎖企業商品陳列的基本要求:
(一)豐滿陳列
顧客來到商場最關心的就是商品,所以一進門就會把目光投向柜臺貨架,這時候,如果柜臺貨架上商品琳瑯滿目,非常豐富,他的精神就會為之一振,產生較大熱情。無形中他會產生一種下意識:這兒的商品這么多,一定有適合我買的。因而購物信心大增,購物興趣高漲。相反,如果貨架上商品稀稀拉拉,營業大廳空空蕩蕩,顧客就容易泄氣,他會覺得商品這么少,難有啥好貨。一旦產生這種心理,便會對解囊消費造成極大阻力。因此,商品陳列的第一條基本要求就是商品擺放要豐滿。當然,豐滿不等于擁塞,不同品類的商品對豐滿有不同的要求。
(二)展示商品的美
豐滿的商品吸引了顧客的目光,他不由自主來到柜臺前,這時他最想知道的是什么?最想知道的是“這東西如何”。即商品的質量好不好,外觀美不美,適不適合他。因而,聰明的商家這時在商品陳列上總是盡可能充分地展示商品的美,包括內在美與外在美——這就是商品陳列的第二個基本要求。
(三)陳列的易觀看性、易選擇、易取性、易放回性
一般情況下,由人的眼睛向下20度是最易觀看的。人類的平均視覺是由110度~120度,可視寬度為1.5~2米,在店鋪內步行購物時的視角為60度,可視范圍為1米。除高度、寬度外,為使商品易選擇,商品的分類也是很重要的,要考慮到各類商品的關聯性、互補性、替代性。如所陳列的商品不易取、不易放回的話,也許就會僅因為這一點便喪失了將商品銷售出去的機會。所以要保證易取易放。
(四)先進先出的原則
當商品第一次在貨架上陳列后,隨著商品不斷被銷售出去,就要進行商品的補充陳列,補充陳列的商品就要依照先進先出的原則來進行。其陳列方法是先把原有的商品取出來,然后放入補充的新產品,再在該商品前面陳列原有的商品。也就是說,商品的補充陳列是從后面開始的,而不是從前面開始的。這種陳列法叫先進先出法,因為顧客總是購買靠近自己的前排商品,如果不按先進先出的原則來進行商品的補充陳列,那么陳列在后排的商品會永遠賣不出去。一般商品,尤其是食品都有保質期限,因此消費者會很重視商品出廠的日期,用先進先出法進行商品的補充陳列,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證顧客買到的商品的新鮮性,這是先進先出法保護消費者利益的一個重要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