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學的兩名食堂廚師,在北大東門外深夜攔截高校女生,將其挾持到路邊小樹林輪奸。當晚有雨,一人施暴時,另一人還幫忙打傘。記者昨天獲悉,法院終審分別判處兩人有期徒刑11年和9年,二人目前已被遣返到河北廊坊老家的監獄服刑。
鄭某和劉某,一個23歲,一個22歲。劉某是家中獨子,來北京時間不長就出了事。2012年6月24日晚上,兩人在宿舍上網,后來鄭某覺得餓了,提議出去吃飯,之后嫖娼。劉某表示同意,于是鄭某騎著電動自行車帶劉某去北大校外的飯館吃飯。
飯后,兩人返回北大。此時鄭某改變了之前的打算,提議出門溜達看看是否有獨行女性,“咱們占點便宜”。于是次日凌晨2點多,鄭某再次駕駛電動車帶著劉某出門。兩人在北大校園里轉了一圈后,從北大東門出了校門,并在東南門外的天橋下,發現一名獨自行走的年輕女孩。
兩人將女孩攔截后,開始和對方搭訕,進而發展成用動作和言語威脅,最后逼迫女孩進入附近樹林。被害女孩是一名年僅25歲的在校大學生,事發時正準備去北大附近的暢春園找朋友一起出去玩。
據被害女孩證言,當時其中一人沖上來將她抱住,用手捂著她的嘴,讓她別亂動別喊,否則就殺了她,并把她拉到樹林里。被害女孩苦苦哀求對方,“你要錢我可以給你”,但對方不聽,將其強奸。案發前,被害女孩沒有發生過性行為。
兩人稱,事前沒有預謀,當時是一時沖動。據供述,鄭某第一個對女孩實施強奸行為,當時因為天下著雨,劉某還幫鄭某撐傘。之后劉某也試圖強奸,但因身體原因未遂。作案后,兩人還要求被害女孩閉眼,不許看兩人長相,并要求被害女孩在兩人離開后3分鐘再走。
被害女孩稱,她當時閉上了眼睛,后來問“可以走了嗎”,發現沒人回答,才離開現場并打電話報警。次日,鄭某和劉某被海淀警方抓獲。
經過審理,法院認定鄭某和劉某的行為構成強奸罪,考慮到輪奸情節及劉某犯罪未遂,一審判處鄭某有期徒刑11年,劉某有期徒刑9年。
被告人的律師是河北霸州天禹律師事務所的陳潤濤和郭建穎。律師表示,劉某不服,認為自己的行為不構成輪奸,提出上訴。
二審法院審理后認為,一審法院作出的判決,量刑適當。最終,二審法院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