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有一兒一女,過著令人羨慕的幸福生活,卻因瑣事與妻子發生爭吵后,竟親手掐死自己的妻子和一雙兒女,他就是慶陽鎮原縣農民何喜龍。因為他的殘忍,在慶陽被人稱為“狼爸”。慶陽中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泯滅人性的“狼爸”何喜龍死刑。12月24日,慶陽市中級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簽發的死刑執行命令,對何喜龍以注射方法執行了死刑。
家庭矛盾 殘忍男子殺害妻兒
28歲的何喜龍,是鎮原縣馬渠鄉景塬行政村李咀自然村農民。在村民眼中,何喜龍是一個平日里寡言少語,看重家庭,憐妻惜子的“老實人”。他常年在外打工,掙錢養家,年初走,年末歸,這就是他這幾年的人生軌跡。2011年深冬臘月,何喜龍帶著辛苦一年打工掙到的錢回到了家鄉,與妻子和一雙兒女團聚。由于何喜龍與妻子李某婚后感情不和,他在打工時,妻子李某經常住在娘家。2012年1月21日正是臘月初十,當天中午12時,何喜龍到鄰村的岳父家去接妻子回家過年。就在回家的路上,他回憶起這幾年自己辛苦為家操勞,妻子卻不理解他,沒有給過他好臉色,所有的前塵往事在他腦海翻騰,他不由得想質問妻子幾句,沒想到妻子寸步不讓,在這一刻何喜龍對生活所有的向往都蒸發成仇恨。沖動的他,抓住妻子的胳膊,用力一推將妻子推向了腳下二十多米的溝底里,在發現妻子尚有呼吸后,何喜龍又伸出罪惡的雙手掐死了妻子。
俗話說“虎毒不食子”??僧斕煜挛?時回到家中的何喜龍,又產生了殺害兩個孩子再自殺的想法。隨后,何喜龍從父母家領出5歲的兒子和2歲的女兒后,在一片玉米地里先后將兩個孩子捂死、掐死。作案后,何喜龍使用菜刀砍切手腕、用褲帶上吊的方式自殺未遂。返回家中,剪斷墻上的電線又欲自殺,其父母發現可疑,叫來村里人,問清真相,村民胡某報案。
泯滅人性 “狼爸“被執行死刑
2012年8月29日,慶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最終判決,被告人何喜龍故意非法剝奪妻子、兒子、女兒的生命,致三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本案雖系婚姻家庭矛盾引發,但何喜龍殺害親生兒女的行為為社會所無法容忍,為法律所無法寬恕。縱觀全案,被告人何喜龍在同妻子發生口角將妻子推下溝底,扼頸致死后,又親手殺害親生兒女,泯滅人性,犯罪手段特別殘忍,情節特別惡劣,主觀惡意極深,人身危險性極大,罪行極其嚴重,應依法嚴懲。故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被告人何喜龍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后,何喜龍自感罪孽深重,表示認罪伏法,放棄上訴。
2013年12月24日,慶陽市中級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簽發的死刑執行命令,對被告人何喜龍以注射方法執行了死刑。這個“狼爸”在經歷了一場從勤勞善良的農民到泯滅人性的“殺人狂”的蛻變后,走完了他瘋狂而殘絕人性的人生末路。
律師
對新生代農民工給予關愛
當前,出生于上世紀80年代以后,年齡在20歲~30歲之間的新生代農民工已是數量龐大的農民工主體,而本案所涉人員恰是典型的新生代農民工,據此甘肅經邦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方分析認為,“由于沒有多少農業生產技能,更沒有多少回到農村的愿望,新生代農民工既融入不了城市,又退不回農村,進而引起了一些社會治安問題。暴力化傾向日趨嚴重,這是新生代農民工犯罪最重要的一個特點。暴力犯罪的持續上升、重大案件上升幅度大都說明了新生代農民工犯罪傾向的新變化。”王方建議,對新生代農民工給予關愛,加強對這一群體的心理健康及法制教育,可有效減少這一特殊群體犯罪案件的發生。同時,加強對農民工特別是新生代農民工的繼續教育,提升他們的就業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