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歲的楊某,是鳳翔縣農業局政治股干部,去年下鄉時,她利用自己國家公務員的身份,謊稱農業局缺錢需要集資和能幫助解決就業等,向與她打過交道的數十名農民騙取錢財150余萬元。
謊稱農業局高息集資向農民行騙
王新群(化名)是被騙的農民之一。他告訴記者,因楊某經常下鄉工作,因此與他和妻子相識,2012年11月10日左右,楊某在街道兩次碰到妻子,她給王妻說,現在有個掙錢的好事,縣農業局政治股為全縣搞小麥種子,但是上面的補助款沒有下來,計劃向老百姓集資一部分,等上面的款下來,連本帶息全部返還。
楊某對王新群夫婦說,目前每股5萬元,每個月將有7%的利率。王新群當時手里有3.2萬元,他算了一下,如果集資,每個月可以拿到2000多元的利息,看來確實是好事,于是在一個禮拜內,他到農業局楊某的宿舍,先后3次將3.2萬元現金交給了楊某,楊某也開具了蓋有鳳翔縣農業局公章的收據。
在約定的三個月還款期限到了后,王新群開始多次催要借款,而每次楊某都在電話里稱,銀行的款項還沒有打下來,讓他們再等等。情急之下,王新群找到了縣農業局,農業局稱楊某已經請假,后來經多方打聽,楊某已被縣公安機關抓獲。
在縣城擺水果攤的賈師傅也經歷了同樣的遭遇,他說,楊某曾經在自己的村子下過鄉,他們因此相識。去年楊某找到他稱,想幫他掙點錢,小麥種子的事現在要集資,還有8%的利息,比賣水果強。
在楊某的再三游說下,賈師傅分兩次給了她8.6萬元。楊某還多次告訴賈師傅,她認識衛生局的領導,可以給賈師傅的女兒在醫院安排護士的工作,但需要拿錢打點,加上之前的小麥集資款,賈師傅共給了楊某14萬元。
縣農業局:收據上的公章是楊某私刻
今年1月6日,鳳翔縣農業局辦公室主任盧宏強說,農業局從未有過向群眾集資,并許以高額利息一事,楊某利用政府公信力,以小麥良種種子統繁統供(農業局的一項業務)業務為由,涉嫌違法騙取他人錢財,目前已經移交司法機關,而她向受騙農民開具收據所用公章系楊某私刻,與縣農業局無關。
盧宏強說,楊某在農業局工作期間,一切正常,從表面上看不出來她有什么異常。楊某的事情發生后,縣農業局在會議上多次要求要加強干部的法制觀念。
目前,楊某一案已經由公安機關移交至檢察機關,據相關辦案件人員介紹,楊某涉嫌詐騙一案涉案金額150余萬元,確認被騙農民有數十位,該案已進入審查起訴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