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朝陽法院的執行法官來到位于朝陽區星河灣小區,對一套900余平方米的豪宅張貼執行拍賣公告,同時還對房主的父親張某張貼了限制高消費令。據悉,張某借款近6000萬元不還被債主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因登記在其子名下的這套豪宅當初進行了抵押擔保,故法院決定拍賣后用于還債。
抵押豪宅借款
2011年12月,魏先生與張某父子和李某簽訂了借款合同,先后借款本金4100萬元,期限為一年。張某以登記在兒子名下的星河灣小區內的一套豪宅作為抵押,李某作為擔保人,自愿對該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各方當事人還辦理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公證,約定借款人到期不償還,保證人和抵押人則履行相關義務,并自愿接受有管轄權的法院予以強制執行。到目前為止,本金、利息加上滯納金欠款總額已近6000萬。
除了房主都在
昨天上午,記者跟隨法院執行人員來到星河灣小區內張某之子名下房屋。這是一套上下兩層的復式住宅,總面積900余平方米,目前市價套房產至少在6000萬元。法官敲門說明來意后,一自稱是小時工的中年女子打開房門,稱她早上過來打掃衛生,不清楚主人在不在家。在其帶領下,法官又敲開里面一房門,走出的男子自稱是廚師,主人出差不在家。法官先讓廚師轉告主人將要執行一事,隨后告知要查看各個房間,確定房屋狀況便于今后的拍賣工作。
在法官隨后的查看中,又有一對年輕男女從各自房屋中現身。男子自稱是司機,女子則稱是房主的女朋友。據房主女友說,房主已經很久沒回來。見有記者在場,年輕男子很不高興,稱記者沒有權力在場。“法院可以對拒不執行的被執行人進行曝光”,聽到該解釋,該男子又要求法官和記者出示證件,之后還一再強調,法官也沒權力在他家里轉悠。
查封四輛豪車
事畢,執行法官在豪宅大門上張貼了限制高消費令和執行拍賣公告。根據該公告,張某父子與李某將自公告7日內將房屋騰空并交給法院依法評估、拍賣,逾期不履行,法院將依法強制執行。而限制高消費令則禁止張某乘坐飛機、到賓館酒店等場所進行高消費以及禁止旅游和度假等。法院還同時查封了房主的兩輛賓利、一輛路虎和一輛寶馬轎車。
據法官介紹,此案立案后,張某最初的態度很好,表示要想辦法還錢,但后來態度惡劣,對法官出言不遜,還稱該怎么執行就怎么執行,與債主也沒有積極溝通協調,法官為此決定強制執行。
魏先生告訴記者說,擔保人李某與他是鄰居,也住在星河灣小區。由于李某和張某合作開發房地產,經李某介紹將款借給張某。“張某在資金上確實遇到了困難,但李某賬上剛剛進了一大筆錢,他也應該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