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許經營權糾紛的管轄原則規定
特許經營合同糾紛本質上屬于合同糾紛,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4條的原則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實踐中,當事人往往對管轄問題作出約定,人民法院經審查合法有效的,不違反關于知識產權案件專屬管轄和級別管轄規定的(上海為楊浦區法院,北京為朝陽區法院),可以按照約定確定管轄法院。
二、特許經營合同包括那些內容
(一)合同引言
主要說明的是特許人的特許權內容、聲明特許人的商標是已經注冊過的合法商標、以及本合同的意圖。
(二)合同中關鍵用語釋義
說明下文中的一些簡略詞的準確全稱,比如合同里常用的“甲方”、“乙方”、“非獨占許可”、“特許人的標志”、“特許業務”、“生效日”、“加盟店店長”等。
(三)合同的主體部分
合同內容的主體部分共有二十二條說明,分別是:
第一條特許授權的內容
說明該特許權的授予對象、內容、時間期限等限制,以及合同續簽等事項。
第二條加盟店的所在地點
說明加盟店的具體地址與要求,以及加盟店地址的變更辦法、程序、條件等。
第三條特許費用
主要說明應交納的特許經營費用的名稱、內容、數額、交納的具體辦法以及未交的懲罰措施等。
(四)合同的附件
通常可以包括特許人單店的經營范圍及工作程序、特許人的部分手冊目錄、加盟設計圖及照片等。
三、特許經營權的優勢有哪些
1、可以給與員工更為細致和全面的職業培訓。
2、 加盟者在運營加盟店時受惠于品牌本身已有的名譽和在大眾心中的形象。
3、 相比較獨自創立新品牌,并為其開發市場,加盟的方式更為容易操作,因為產品已擁有顧客群,因此所需投資較小。
4、各個加盟店之間的互相支持與競爭有助于產品更快的發展。
5、總店講盈利用于新產品的研制和開發中保持特許經營產品的不斷更新,使其保持競爭力。
Copyright ?2005-2015 特許經營第一網版權所有 地址:北京市豐臺區南三環西路16號搜寶商務中心2號樓
電話:010-56239605、56239607、56239610、56239612 電子郵箱:liweihua169@126.com 京ICP備18047479號-1